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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中乡下多文盲的原因是什么,乡土中国第一章乡下人土气的原因

2023-11-30 10:28 作者:岑岑 围观:

为什么“人人自扫门前雪,别管别人家霜”成了中国那么多人的信条?为什么在农民工眼里,中国乡巴佬最大的问题是“隐私”?为什么很多人在处理事情上经常被评论为「双重标准」?为什么很多人经常被认为是「公私不分」?重读费孝通先生1947年出版的《乡土中国》。在本书中,费先生试图回答自己的问题“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

在本书中,费老的“差序格局”可能是上述问题的部分答案:费老认为,“自私”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如何划清“群己”与“人我”界限的问题

先说结论:以上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没有明确“群体自己”和“人和我”的界限。我们传统社会结构的绘制方法与西方(当今大多数现代国家的社会结构)不同,导致了“公”与“私”的问题。

严格来说,中国传统社会只有“已经”的概念,没有“群体”的概念。所谓“群”的概念,也是一个个的“圈”,而不是欧美的“群”(group)。西方的社会组织往往是由几个人组成的“团体”,“团体”之间有一定的界限。谁在团内,谁在团外,不能模糊,必须区分清楚。群体中的人就是群体,群体中个体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同组有组或者年级,也是提前规定的。费老称之为“群体格局”。

而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西方& # 34;集团结构& # 34;不一样。这就像一块石头扔在水面上时被推出来的圈圈涟漪。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的圈子的中心。由圆圈的波纹推动的东西是相连的。而且大家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用的圈子也不一定一样。像蜘蛛网一样,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没有网覆盖相同的人。每个网络都有一个“自我”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都不一样。这就是费老说的“差序格局”。

拿& # 34;家庭& # 34;比如家庭,在西方是一个定义明确的群体,包括他,他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

但是,我们所谓的“家人”的范围是可以根据时间和地点扩大和缩小的。

极端的话,你可以从贫穷的回到秦,那里“妻不思夫,嫂不思叔”,但说到富有的地主和官僚,那可就大如小国了。

以地缘关系为例。每家以自己的位置为中心,在周围画一个圈。这个圈就是邻居。有喜事要请酒,有丧事要帮忙。

但这个“圆”的大小取决于中央权力的粗细,也可以因中央权力的变化而变化。

有实力的家庭的街坊可以遍布全村,穷人家的街坊也就两三个邻居。

一旦理解了可以释放、收集、扩展和收缩的社会范围,以及费老所说的“差序格局”,就可以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私”的问题。

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党牺牲党,为国牺牲国。

这符合“欲治其国者先治其国者先治其家者先治其家者先修其身...修其身而后家,而后家治其国,国治其国,天下太平”在大学里。

唯一的区别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积极和消极的观点,这是以不同的顺序推动波的一种形式。

传统的差序格局使得“群体自身”的边界是相对的,这与西方国家明确划分个人与群体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同。

你可以为了自己牺牲家人,为了家人牺牲家人。这是一个事实上的公式。你能说他在这个公式里是“私人”的吗?

他不承认,因为当他牺牲自己的宗族时,他可以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做,这在他看来是“公”,而当他牺牲自己的国家为自己的小集团争权夺利时,他也是为了小集团的“公”。

在差序格局中,“公”与“私”是相对的。站在任何一个圈子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向外看就是“私”。

事实上,当西方外交官在国际会议上以世界和平和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争取自己的国家利益时,也是如此。

不同的是,他们把“国家”视为超越所有小组织的群体。为了这个“群体”,上下双方都可以牺牲,但不能牺牲“国家”来完成其他群体。这是“现代国家”的概念,乡村社会没有。

也就是说,在西方社会中,群体“国家”是一个明显的、唯一的超越其他群体的“群体-自我边界”。

“现代国家”不可能是每个分子都有某种利益的机构,所以他们有革命、宪法、法律、国会等等。

在我们的传统中,“群”的界限是模棱两可的“天下”,国家是皇帝的家,界限从来都是模棱两可的。

“不清楚”什么意思都没有,因为谁也说不清,没有准则。

而有的只是从自己的“中心”被推出来的一圈社会力量

换句话说,只有一个“圆”,而这个“圆”取决于中央权力的粗细,其大小随着中央权力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只有“自我”才能启动,“克己”成为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美德。

因为没有明确的“群体”,就没有“群体”,这样“群体”就不会侵犯个人权利。

“修身”、“慎独”、“取经”,都可以说是儒家大师们所追求的某种自我否定的境界。

所以孔子说“克己为仁”。

回到原来的问题,为什么总有人被认为是“公私不分”、“双重标准”?※?

大概是因为他没有明确区分“群我”和“人我”。

同一个人在一种情况下可能是“公开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可能是“私人的”。

对自己是一回事,或者对某些人是一回事,但对待别人是另一回事。

借用费老的“差别格局”,我们可以根据中央权力(自己)影响和推动的“圈子”的大小,认为此人在不同情况下是“公”与“私”的。在这种情况下,它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但他的“圈子”的边界是模糊不清的,不是固定给别人看的。

所以,在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往往认为“公私不分”,这是正常的,也很可能是普遍的。

对待事物,因为他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被认为“双标”很正常。

为什么“公私不分”“双重标准”的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在农村?※?

很大程度上是受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差序格局”的影响,“群己”与“人我”界限不清。

“现代国家”和“群体”这两个概念,在中国大城市才被接受了100年左右,还没有深入到每个人的骨髓。在农村,接触时间更短,大家接受和行动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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