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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新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案例参考

2023-11-05 02:00 作者:岑岑 围观: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事实主张,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凡事都有例外,民事诉讼中也规定了一些事实主张,可以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证据豁免的事实。民事诉讼中有(7)个证据豁免的事实,都是通过法律传统和常年的司法经验总结出来的。司法实践中对证据排除事实的法律适用一般没有争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是根据法律规定还是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的规则来推断免证事实是有争议的。

第一,免证事实的存在基础

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是追求事实真相,公正适用法律。因此,一般要求先查明案件事实,然后再进行认定。但司法实践是复杂的,在争议事实存在且不能完全查明的情况下,法官仍然要对案件进行裁判。这就需要法官利用现有的证据进行判断,然后再进行判断。这也是证据规则存在的基础。

免证事实是指当事人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姓名证明事实之所以免于证明,在于相关事实的存在,是社会公认的,不应该有争议。所以为了效率,不再增加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证据豁免请求权的事实在诉讼中没有争议,法律适用也不会引起怀疑。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免除推定事实举证责任的条款越来越多,适用上也没有客观统一的标准,导致疑点重重。这需要适用相关规定和某些条例。

第二,事实豁免推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推定的事实免于举证,司法实践中一般很少有异议。

法律推定免于举证的事实是指根据法律推定的事实,当事人无需承担举证责任。类似的立法也反映在侵权责任法中。大多体现在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的相关立法规定中。

需要说明的是,无证据的事实推定并不是完全无证据的。当事人需要证明基本事实。当基本事实被证明存在时,法律推定就有了依据。推断事实的逻辑是通过法律规定,从一个基本事实推断出另一个事实。而这个推理过程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证明基本事实的方法有很多。一种情况是证明法律规定的特定基本事实,即特定基本事实的存在。然后依法适用法律推定,推断另一个事实。还有一种情况是依法提供基本事实的证明,对方不能提供充分的相反证据,推断相关事实。无论哪种方式,相关事实都是由法律推定的。

法律事实推定因其法理基础,在司法实践中并无争议。此外,相关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使用。在具体案件中保护特定弱势群体的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2.从日常生活经验规则推断出的另一个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对于什么是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标准。法官成长环境不同,对事物的看法也不同。因此,他们对经验法则的看法也不同。在实践中,当可以进行法律推定或者可以查明相关事实时,应当避免通过日常生活经验的规则进行推定。

比如笔者就遇到过一个因为当事人账目混乱导致债权债务难以确认的案例。此时,被告的案件已经明显超过了诉讼时效。被告称,在双方发生债务纠纷的第一年,原告的工作人员去被告那里催收账目。被告的工作人员告知原告的工作人员,账目已经结清,拒不承认有债务。此后,原告方人员未再来被告方主张相关权利。相关争议发生至今已近十五年。因此,被告认为,无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依据,都明显超出了诉讼时效。原告称,原告每年都有专人负责清偿债务,并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的事实主张不实。

对此,法官认为,通过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原告认为被告拖欠自己的账款,应当每年催还。因此,虽然原告不能提供每年向被告主张权利的证据,但根据被告第一年也承认原告向其主张权利的事实,推断原告每年都应向被告主张权利。因此,被告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不能成立。

事实上,从日常生活经验规律来看,当被告明确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时,原告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在主张权利之前,允许被告拒绝履行其法律义务达十五年之久。这显然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的规律。因此,原告称自己每年都在积极维权,其实并不可信,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无论如何,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比如有的法官认为买房需要去现场看房,但一方不去现场看房,显然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规律。但现在是互联网时代,网拍房随处可见。我们不否认买卖房子是大多数,但这并不一定能推断出不实地看就不能买房。早些年,类似的案例在审判制度中普及。当时有人说这不是经验之谈。这只是法官想判的,找个理由。从这个案例来看,结果可能是公平的。但是,这种武断的判决观,广泛推广,可能会使司法权脱离必要的限制。这也是法官在实践中通过日常生活经验的规则来推断事实的最大问题。那就是你日常生活经验的规律是否具有普适性,可以作为判断的依据?

三、日常经验法则推断事实的局限性

1.在推断事实时,法律推定优先于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

法律是客观存在的,具有相应的效力。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过于主观,所以在满足法律推定的条件时,应优先考虑法律推定。

2.证据充分的事实不能推定。

比如,在一个案件中,当事人的证据足以证明案件的事实。法官强行适用经验法则,认为相关情节不合理,否定法律形式的证据,强行推断案件事实。在这一点上,事实推定明显是对司法权的滥用,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豁免推定。

3、推定事实,允许当事人反驳。

允许当事人反驳推定的事实。推断事实的基础是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但是,这种事实推定在实践中只是一种概率较大的可能性。法官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基于本案证据提出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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