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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屠吕伯奢家案”非《三国演义》虚构,另外尚有不为人知细节

2023-12-02 04:22 作者:岑岑 围观:

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应该熟悉书中描述的曹操杀害吕伯奢全家的案件。

一方面,曹操“狗咬吕洞宾,不知与人为善”,一转身,把好心招待他的吕伯奢一家都杀了。他冷酷无情,让人不寒而栗,印象深刻。

另一方面,曹操那句臭名昭著的“名言”——“宁可教我负天下人,不可教天下人负我”也出自这个情节。

但陈寿的《三国志》中并无相关记载。他在《武帝纪》中只提到一句话:“毛(曹操)改名东去。出关,过中牟,被亭长怀疑,持郡、市或窃之,请得解。”

曹操对董卓的施政不满,于是抓住一个空档,“绕道而行”,秘密出逃。董贵途经中牟县时,被亭长抓获,押往县城,后被释放。

《武帝纪》朱培引用《魏晋时宇》中的一段记载来补充此事:“中牟疑(曹操)已死,拘于郡中。《诗艺》也曾被(董)写过;只有曹公知道自己是毛,天下大乱。因百灵而拘天下英雄而放,实不妥当。”

据说中牟郡接到朝廷的逮捕令,郡公曹知道被捕的人是曹操,认为天下即将大乱。他不应该拘留曹操这样的英雄,向县令求情,放了曹操。

注意,没有注明谁是中牟县令,但是罗贯中写三国演义的时候脑洞大开,不仅夸大了曹操对董卓的不满,还说曹操拿了七把宝刀刺杀董卓,还把这个中牟县令设定为吕布帐下的总谋士陈宫, 说陈宫认定曹操是“天下忠臣”,愿意弃官从之,随曹操去了郭培郡。

书上说,“当夜,陈宫收拾了板费,和曹操换了衣服,各自背了一把剑,骑马回老家去了。三天后,当我们到达高程时,天色已晚。”

你这样写,会出问题的。

据《三国梁武帝》记载,曹操自洛阳东逃,经中牟县至陈留县,在吴极县(今河南宁陵西南)屯兵,而不在家乡郭培乔县。

但是,如果我们看地图,从洛阳向东,我们应该通过高程县,然后到中牟县,然后到陈留县。

按照《三国演义》的写法,是在中牟县,然后掉头向西,回到高程县杀人。

很不合理。

所以很多人认为“曹操杀吕伯奢全家案”是一个神话,纯属罗贯中的虚构。

但陈寿的《三国梁武帝史》记载简略,疑点颇多。有些话,如果你想说什么,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没有曹操刺杀董卓这件事,也没有历史记载曹操和董卓发生过直接冲突,不仅没有刺杀,而且没有吵架也没有吵架,甚至连脸都没有红过。

曹操东奔西跑的性质只是对董卓执政的不满。

“不满”只是一种情绪,一种态度。最多只是屈尊俯就,不算犯罪。曹操没必要“改名”或“作弊”。

所以说曹操“改名东去”根本说不通。

合理的解释是,曹操在离开洛阳之后,到达中牟县之前,犯了大案,成了魏晋时期所说的“死人”,从而“被拘禁在郡中”。

根据地图,曹操离开洛阳后,经过高程县,到达中牟县。

那么,曹操在高程县杀害吕伯奢一家的案件极有可能是真的。

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武帝纪》中有所记载,魏晋裴对此有所引用。俗话说,“毛(曹操)生前奢靡。博豪华出行,伍六一正在那里,准备主宾仪式。太祖以背疑欲自刎,夜以剑杀八人。”

《武帝纪》朱培引用王诜的《舒威》也记载:“(曹操)数骑老友高程吕伯奢从;伯不在的时候,他的儿子和他的客人抢劫太祖,抢走马匹和东西。太祖亲手杀了几个人。”

此外,裴在《武帝纪》中引用的《杂记》也记载:“毛(曹操)闻其食器之声,以为欲自救,遂夜杀之。然后他悲伤地说:“我宁愿消极也不要消极!”去吧。"

这三段每一段都比另一段更详细,每一段都把故事讲得更清楚。

首先,《魏书》是曹魏政府的官方史料,其中大方地提到了这件事,即曹操屠戮吕伯奢一家是真实的。

问题是,曹操为什么突然杀光全家老幼?

《魏书》的解释是:“伯奢不在,其子客劫毛,取马取物。”

也就是说,吕伯奢的儿子和他的客人决心为了钱而杀人。

然后,曹操被迫杀人,这是正当防卫。他把坏人都杀了,杀得好。

但这种解释经不起推敲。

一、《舒威》既然吕伯奢是曹操的“老朋友”,双方是老朋友,相知甚笃,他的儿子怎么会有谋害父亲老朋友性命,抢夺财物的想法呢?

第二,吕伯奢是曹操的“老朋友”。考虑到东汉门阀制度的背景,鲁、曹两家应该是平起平坐的。而且,吕佳也有“客人”——这不是偶然来访的客人,而是类似于孟尝君的公家客人,说明吕佳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大户人家,远不是孙二娘十字坡那样的黑店,就是说为了钱杀人也是极不合理的。

三、曹操从洛阳出来,不是孤身一人,而是“骑从数上”,要抢,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就算是绿林好汉,你也得掂量掂量再动手,我们没必要铤而走险,自取灭亡。

第四,曹操一行在路上行色匆匆,连通知洛阳的家人都来不及。据推测,他们不会携带太多贵重物品,这远远没有达到吕伯奢的儿子被金钱所驱使的地步。

因此,说曹操是“被迫杀人”和“正当防卫”,很可能是因为舒威为曹操的恶行找借口。

曹操杀人的真正动机,应该是魏晋时所说的“自立自疑”和《杂记》中所说的“自疑”——吕氏家族并无加害之意,只是曹操多疑多疑,对董卓不满,以为董卓是在苍穹下寻访自己,听到隔壁传来一些“食者”时,

孙胜的《杂记》用“悲”字来表达曹操杀人后的心情,即曹操已经发现自己杀错了人。

因此,曹操杀害吕伯奢一家不仅是一个历史事实,也是一个错误的杀害。

但也因为曹操在高程犯下了这一可怕的谋杀,他被政府追捕,并在中牟县被捕。

然而,即使曹操屠杀吕伯奢一家是历史事实,仍然有一些耐人寻味的细节。

也就是说曹操一行杀人干净利落,不仅不留活口,而且下手之快让人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这说明跟着曹操杀人绝对不是简单的角色。

那么,这个“骑从号”是谁呢?史料中有什么线索可寻吗?

答案是:可以。

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灿撰写了《汉末豪杰》,其中记载:“灵帝末年,准备在京师尝国,后随曹公回国招美。”

这里说的“准备”就是刘备。

也就是曹操回老家郭培乔县的时候,刘备“随曹公而归”,和曹操在一起。

《三国志·关羽传》中记载,刘备与关羽、张飞“同床共枕,若兄弟”,关、张“与前人同行,不避艰险”,即曹操谋害一家时,刘、关、张应在其中。

此外,王灿担任刘表的秘书,投荆州时与刘备有交往。后来刘表的儿子刘聪加入了曹操,和曹石父子走得很近。所以王参的记载可信度很高。

此外,《三国志皇后传》也有记载:“我与董卓大乱,太祖隐姓埋名避难东宫。袁术给毛发了一个消息,说了自己的险恶用心。毛左右时,凡到洛杉矶者,皆欲归。后来,他说,“曹军骥的邪恶意图不得而知。如果他今天在家,明天怎么会再见面?这是一场灾难,为什么要同归于尽!”然后从后面。"

这段话说的是曹操“东征”,袁术把“凶问”送回洛阳曹家。当时,曹家正准备返回乔县,但曹操的妻子卞氏阻止了他。她说:“我丈夫的好坏不得而知,所以才这么急着赶回乔县。如果我老公还在,我怎么见他?”

可以推测,袁术也可能是曹操屠戮吕伯奢一家的参与者之一。

要知道,曹操被抓了,但是很快就被释放了,所以曹操被抓的事情就像是风平浪静之后的暴风雨,没有一点痕迹。如果袁术不是当事人,当他得知曹操被捕,曹操已经被释放,还没来得及向外界传播,整件事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也就没什么可传播的了。

袁术能在曹操被释放前传出消息,说明他是曹操被捕的第一批知情人之一,他向洛阳发出“激烈质问”,因为他认为曹操在拒捕过程中已被当场击毙,说明他应该是当事人之一。

那么,既然有刘、关、张、袁术参与了曹操杀全家一案,为什么、魏晋、等书只记曹操而不记他们呢?

原因也很简单。只有曹操一个人被抓,所以杀人的罪名都是曹操背的。

这就是“曹操屠吕伯奢家族案”的全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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