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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被继母限制人身自由,男子直播“解救”过程被起诉……

2023-11-09 02:26 作者:岑岑 围观:

来源:江西公安

最近频繁出现编剧本演苦情剧,吸引老人眼球,“卖惨”兜售产品的现象。在社交媒体上,有网友发帖称家中老人被“中招”,但向平台举报时,得到的回复是“老人自己买的产品,产品无质量问题不退换”。

主播演苦情剧,带货直播。

已经招了很多老年人。

广东深圳的王女士向某消费投诉平台反映,母亲退休后经常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各种家长的短视频。然而,王女士发现,这些视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某人在生活中经历的困难。主播来帮忙,顺便卖产品,是为了博取同情。

王女士起初只以为老人喜欢看这类视频,但渐渐发现老人订购的产品越来越多,高达两三万元,才意识到不对劲。“我知道这是演戏,但老人认为这是真的。而且直播间很多东西都定价过高。在我看来,它们就值几块或者几十块钱,老人可能会花上几千块钱去买。”

王女士投诉到短视频平台,却被告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老人自主下单,无法退款。几经投诉,王女士只好“自认倒霉”。和王女士母亲有类似经历的人还有很多。

此前,中央网信办曾要求短视频平台,虚构情节要标注,帮助网民鉴别真伪。但记者发现,很多主播视频中并没有相关提示。某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透露,真伪标注完全靠主播的“自觉”,平台无法在直播时判断真伪,只能靠投诉举报和事后监管。

通过“卖不好”诱导消费

法院:构成欺诈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直播“惨卖”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短视频主播被判公开道歉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此前,短视频主播焦某在账号上直播,称女孩“玲玲”和亲生母亲受到继母“大美”的限制。焦多次带人救援,全程直播。

经过抢救,焦声称玲玲病重,找来继母大美处理。大美说她的钱在货上,同意委托焦卖玉,所得款项用于支付医药费。在直播间,焦号召粉丝购买玉器,为玲玲献爱心。

消费者万女士在刷完直播间的内容后,觉得很可惜。她在直播间购买了手镯、戒指等19件物品,共支付5649.9元。

此后,万女士无意中从别人转发的视频中发现,焦某与玲玲、大美一起办了所谓的“庆功宴”。她觉得被骗,将焦和视频平台起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焦某的故事为卖玉直播做了铺垫,隐瞒了以虚假公益为目的的卖玉营利目的。最后,法院裁定:

焦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道歉声明;

焦收到万女士返还的货物后,应返还原告货款564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6949.7元。

一审判决后,焦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销售的翡翠饰品没有质量问题,价格合理,不存在欺诈行为。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南京中院速裁庭法官陈丽贞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销售者、经营者欺诈行为的认定,重点在于他是否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即使销售的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也不能推断主观上没有欺诈。”

虚构情节借机卖货

平台应该如何规范管理?

法院认为,短视频平台对账号进行了资质认定。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后,平台立即关闭了涉案账号的产品窗口功能。本案审理过程中,平台还按要求提供了直播间内涉案卖家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短视频平台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考虑到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内容生态不良、主播良莠不齐等问题,南京中院向涉事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构建主播准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监督平台内板块经营者加强对入驻商家资质的审查;

对于主播的日常直播行为,通过人工或科学手段进行适当的检查;

演绎情节一定要在合理的位置提示;

畅通消费者监督反馈渠道,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

来源:综合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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