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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缅甸人员名单,缅甸偷渡者案例

2023-11-01 12:03 作者:岑岑 围观:

在高回报高收入的诱惑下

有人从长沙偷渡到缅甸“打工”

……

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非法越国(边)境案件。米某某、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因高薪诱惑,偷渡出境,前往缅北。结果被骗到诈骗园区,最后交了赎金后逃离诈骗园区。

2020年3月,在长沙某工厂从事坚果加工的米某某在老乡刘的劝说下,开始对日薪五六百元的缅甸赌场保安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兴趣。随后,米某某等人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境外人员的安排,从长沙乘坐飞机至云南德宏,再乘车或徒步非法出境至缅甸。同月23日左右,米某某等人潜回中国。

2020年7月底的一天,已有缅甸从业经历的米某某明知要去缅甸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仍纠集李某某、袁某、罗某某及其同伙罗某等5人在长沙县星沙二区吃夜宵,共同商议以偷渡方式到缅甸打工。同年8月2日,在5人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米某某负责为5人购买机票并联系境外人员。他们一起从长沙乘飞机到云南省沧源县,在境外人员的安排下,乘车或徒步非法离开缅甸,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违法活动。

经查,米某某等5人到达缅北诈骗园区,受“经理”胁迫从事电信诈骗。他们不仅没有挣到钱,还失去了人身自由。在其亲友支付赎金后,五人才最终逃离园区,从缅甸偷渡回国。

今年4月至5月,米某某等人陆续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长沙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米某某等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米某某等5人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电信诈骗害人害己。一方面,面对金钱和情感诱惑,公民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另一方面,要自觉抵制“出国淘金”等诈骗犯罪行为,不要以身试法。

转自长沙晚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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