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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的故事(小说)

2022-02-25 08:01 作者:东方晨曦园 围观:
每一个人的故事(小说)

乔洪涛,80后,山东梁山人​‍‌‍​‍‌‍‌‍​‍​‍‌‍​‍‌‍​‍​‍‌‍​‍‌​‍​‍​‍‌‍​‍​‍​‍‌‍‌‍‌‍‌‍​‍‌‍​‍​​‍​‍​‍​‍​‍​‍​‍‌‍​‍‌‍​‍‌‍‌‍‌‍​。中国作协会员,张炜工作室学员​‍‌‍​‍‌‍‌‍​‍​‍‌‍​‍‌‍​‍​‍‌‍​‍‌​‍​‍​‍‌‍​‍​‍​‍‌‍‌‍‌‍‌‍​‍‌‍​‍​​‍​‍​‍​‍​‍​‍​‍‌‍​‍‌‍​‍‌‍‌‍‌‍​。曾获齐鲁文化之星、鲁彦周文学入围奖、万松浦文学新人奖、齐鲁散文奖等奖项,参加全国第八届青创会,发表小说、散文若干,出版小说集《赛火车》,著有《大地笔记》《湖边书》等​‍‌‍​‍‌‍‌‍​‍​‍‌‍​‍‌‍​‍​‍‌‍​‍‌​‍​‍​‍‌‍​‍​‍​‍‌‍‌‍‌‍‌‍​‍‌‍​‍​​‍​‍​‍​‍​‍​‍​‍‌‍​‍‌‍​‍‌‍‌‍‌‍​。

我在老街口的火烧店吃了驴肉火烧和鸡蛋汤的套餐,又去河西广场附近的小公园的旧排椅上坐了一会,天色便暗了下来。跳广场舞的大妈开始占领公园,便携式音箱已经开始聒噪起来,我拉低了鸭舌帽。顺着老街向南,记得有一间公厕,我踱步过去的时候,它依旧还在。于是我进去蹲了一会,点着了一支烟。不一会儿,腿就开始发麻,我其实并没有便意,我只是找了找当年蹲在厕所里抽烟的感觉。我记得男女厕墙上有一个小孔,蹲在这边,眯上一只眼睛瞄过去,就可以看见那边隐约的白屁股,还可以听清楚汩汩的水流声。如今,那个小孔已经被堵上了,正如时光堵上了这些年的伤口。我提上裤子,站了起来,一股臭烘烘的味道钻进鼻子,让我反胃。

再出来的时候,街口的烧烤摊已经排放出了刺鼻的肉味和烟熏火燎的白烟。有十几岁的少年聚在那里,抽烟,喝啤酒,我一时恍惚,觉得那正是二十年前的我们。记得那时候喝完啤酒,我们还会顺着这条臭水沟般的城中汶溪继续南行,一直走进一条临河的暗红色的小巷子里去。小巷子是老酒厂的居民区,临街租给了外地来谋生的姑娘们。夜晚的时候,一家接一家的按摩店、洗头店一律发出霓虹灯腥红的光,浓妆艳抹露出胸和腿的接客女站在门口对每一个路过的男人拉拉扯扯,但我可以保证地说,我没有进去过一次,一次也没有。我们都没有进去过,我们享受着她们的拉扯和推搡,穿过她们,到街西头的一家录像厅去看录像。那家录像厅上演的片子,比这些接客女显得更逼真,诱人。

这一次回来,我一个也没想见。二十年前,离开小镇的那一刻,我就发誓,再也不会回来。那一天,太阳灼热,埋了父亲之后,母亲牵着妹妹的手,我跟在后面,在小镇的大街上走过最后一次。刚铺了沥青的柏油路面,被太阳晒得发粘,一块沥青粘在我运动鞋上摇摇欲坠的白色孝布上,像一块屎。一只曾经熟悉的狗过来嗅我的裤管,被我一脚踢飞,吱哇吱哇地滚到了一边。周围安静得吓人,两边的店铺光膀子的店主恹恹欲睡,我知道,在柜台后面,会有一双双鬼火般的眼睛,在目送我们离开。“呸!”我吐了一口唾沫,一只鸡跑过来啄食,我又吐了一口。舅舅扭动着肥胖的身子跑在前面,“快点,快点,你们快点!”他背着我们的行李,却先我们一步到达车站,我知道,他是故意与我们拉开距离的。

母亲哭了起来,她低声啜泣,朝向郊外埋葬父亲的山岗回了最后一次头。我嫌恶地瞪了她一眼,她并没有察觉。这个丧夫的寡妇,刚刚过了四十岁,她被这个叫高建国的男人骗来此处已经十五年了。从南方跨过长江来到北方干燥的小镇,每天扬起的灰尘让她变得和北方的粗糙姑娘再无二致。生下我和妹妹之后,她彻底断了逃跑的念头,因为,她的一条腿已经被高建国打瘸了。即使在高建国因盗窃电缆被投进监狱两年的时间里,她甚至也没有再想逃跑。这让出狱后的高建国很吃惊,从此之后,再也没动过她一个指头。

这个叫方镇的北方小镇,就这样刻在我的记忆里。十五年时光,我熟悉它的每一条血管,每一个街道,每一个细胞,甚至每一条盲肠。在方镇的大街小巷,一提起臭名昭著的高建国,人人都露出鄙夷的神色。包括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会对这样一个偷鸡摸狗、欺男霸女的小混混死心塌地,每次我走在街上的时候,背后都有人骂我“杂种”,后来,我把这咒骂当作奖赏一般认领。

有一年夏天,高建国出门碰瓷,被轧坏了一条小腿。大家都觉得这是报应。开车的是镇政府副镇长的儿子,但高建国觉得不是报应而是福气,他赖在镇卫生院里大吃大喝,住了三个月的医院,得到了一大笔赔偿。后来,他为他那一段时间的衣食无忧开怀大笑。出院的时候,他拄了一根拐杖,他滑稽地在方镇大街上一瘸一拐地来回走了两圈,惹得大家一个个扭过头去笑了起来。

我恨死他了。他让我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来,特别是在刘小娟面前。那时候,我在追一个女孩子刘小娟。刘小娟是镇百货商店刘大牙的女儿,夏天的时候穿带蓝条纹的白色连衣裙,我追了她一个夏天,她才答应和我去看一次黄河。那天,我骑了自行车带着她,我把我仅有的十元钱都花在了她身上,我给她买了雪糕,买了一瓶雪花膏,她坐在车后座上低着头一声不吭。后来,在黄河边上,她只说了一句话,她说,高力,我不能和你好,你不知道,我爸爸最讨厌的人就是你爸爸。那一刻,我想把高建国摁在黄河里淹死,声名狼藉的高建国,以他的恶臭葬送了我的幸福​‍‌‍​‍‌‍‌‍​‍​‍‌‍​‍‌‍​‍​‍‌‍​‍‌​‍​‍​‍‌‍​‍​‍​‍‌‍‌‍‌‍‌‍​‍‌‍​‍​​‍​‍​‍​‍​‍​‍​‍‌‍​‍‌‍​‍‌‍‌‍‌‍​。

这一次回来,是因为我母亲快要死了。她生了不好的病,大去之期已经抬头可见。这一点上,她比我们都清楚。她执意要我回来,把那个狗东西的骨灰带回去。我们去了南方之后,她一直守寡,这中间虽然也交往过几个男人,但是最终都没有生活在一起。她说,她最后还是要和他埋在一起。这些年来,一想到他一个人埋在孤零零的山岗上,她就睡不着觉。

我无所谓。二十年后,我对这个男人已经变得无所谓。没有爱,也没有恨。一切都无所谓。母亲要妹妹和我一起回来,我拒绝了。我相信,我一个人就可以把这个事情办好。完全可以。不就是几把臭骨灰吗?我估计我母亲是怕我糊弄她,让我妹妹来监督我。她了解我,生气了去找个茅坑挖几把稻草灰拿回去给她,这是我完全可以干得出来的事儿。但是,这一次,我不想骗她,我已经骗了她一辈子了,这最后一次,我不能再骗她了。

我住在方镇客栈里。二十年过去,方镇客栈已经完全变了模样。记得二十年前住过一次,那一次,印象深刻。那时候,它只是一个平房的小院,房间很旧。我第一次开房。刘小娟执意要和我分手,我提出要和她睡一次才会答应。第二天,她答应了。那天中午,仍旧是那个半死不活的夏天,整个小镇都在午睡。我从家里跑出来,偷了母亲箱子底的五十元钱,跑了出来。方镇客栈的老板,一脸奸笑地给我打开了最里侧的一间客房。客房并不朝向阳面,只在北面有一个窗户。但是这已经足够了,来了警察查房我完全可以跳窗而逃,再说了,里面有一张我从没见过的宽大的双人床。那张大床铺着白白的床单,叠的整整齐齐的白色的夏凉被,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大床的上面,是一个老式吊扇,我拉开了开关,吊扇吱吱呀呀转起来,一股凉风吹得我浑身舒服。

刘小娟是十分钟之后上来的。我们故意错开了时间。我在房间门口插了一支野花,她径直找到了这个房间。她按照我的要求,穿的还是那件带有蓝色条纹的白色连衣裙。她好像是刚洗了澡,脸红红的,头发里有一股让人眩晕的香气。她进来后,低着头,坐到了床沿上。我关上门,插上了插销。她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我拉上窗帘,屋子里黑暗了下来。我一阵眩晕,一时看不清她在哪里。后来,关键时刻,我经常一阵眩晕,我知道这个毛病就是从这个时候落下来的。我又拉开了一条缝,有阳光照进来,屋子里瞬间亮堂了一些。她已经脱光了衣服,钻进了夏凉被下。你快点儿,时间久了我爸爸会怀疑我的。她催促我。

我慌里慌张脱掉了裤衩,我的下体已经有了黑色的毛发,我害羞地用手捂住了它。其实,那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因为,我晕厥了。在我揭开被子,看到她的裸体的那一刻,我突然浑身颤抖,晕了过去。她把我抱在怀里,掐着我的人中,轻轻喊我,她不敢大声呼救​‍‌‍​‍‌‍‌‍​‍​‍‌‍​‍‌‍​‍​‍‌‍​‍‌​‍​‍​‍‌‍​‍​‍​‍‌‍‌‍‌‍‌‍​‍‌‍​‍​​‍​‍​‍​‍​‍​‍​‍‌‍​‍‌‍​‍‌‍‌‍‌‍​。好半天,我才醒过来。醒来后的我趴在她胸脯上哭了起来。

二十年后,再一次回到方镇。我心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波澜。我不想与任何一个人联系。十五年的时间,我只是方镇的一个匆匆过客,方镇的人们于我,也是一个匆匆过客。包括刘小娟。我不知道刘小娟现在如何,我也不想知道。除了刘小娟之外,我还有几个发小在这里,也已经多年没有联系了。

自从高建国被枪毙在方镇郊区的山岗上,我和母亲在那个发着尸臭的午后离开这个地方,我就切断了与此地的一切关系。那个时候,方镇就像烙在我额头上醒目的“刺配”,走到哪里,仿佛都有一根刺扎在我心里。为此,我改名换姓,用了笔名。若干年后,当我读到马尔克斯著名的短篇小说《礼拜二午睡时刻》,看到那个孤独而屈辱、坚强的母亲,坐着火车,牵着女儿的手走进小镇,为盗窃中不幸身亡的儿子献上一束玫瑰花,我诧异于我们的离开和她们的到来竟然如此如出一辙。只是,我觉得,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像那个母亲一样,为一个强奸犯招魂,他已经带给我们的屈辱够多的了。世界可以原谅,他也不可以原谅。

但是,二十年的时光,似乎改变了一切。母亲原谅了高建国,我也似乎原谅了方镇。母亲用她的死,原谅了那个背信弃义的男人;我用一本书为方镇了却一段恩仇。离开方镇之后,我变得沉默寡言。在南方生僻县城的中学里,寄居在舅舅家破旧的阁楼上,我感受到了比方镇更为耻辱的尴尬。母亲没日没夜地做女工,糊火柴盒,妹妹也辍学了,跟着母亲做工。舅舅似乎也活得颇为失意,外婆那时候已经行将就木,她常常拉着母亲的手长吁短叹,不到二年就死了。外婆死了之后,母亲决定带着我和妹妹从舅舅家搬出来,那时候,舅舅只是县城城郊小学的一名代课教员,舅妈是棉纺厂的工人,他家里有三个孩子,都不省心。舅妈其实是不错的人,但对舅舅一生无比失望,像是嘴里含着的一块鸡肋。我们搬出来后,租了一间十五平米的临街旧房子,母亲在那里煮茶叶蛋卖,她守着摊子,一边做工。我住校,妹妹帮她糊火柴盒,后来,妹妹去南方打工去了。

我开始变得沉默寡言。高中毕业后,我考取了当地的一所师范,毕业后,和舅舅一样在县城一家小学代课,但过了半年,我就辞职了。因为那家小学,不仅开不下工钱,而且有一个蹬鼻子上脸的校长,我看到他就会恶心得想吐,为了不至于当面吐在他脸上,我主动辞了职,回家闭门写作。

上帝真是最公平的,越是羞耻的童年,越能带给人写作的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资源。我伏在暗夜里的写字台上,写方镇的每一条街,每一座桥,每一个龌龊而卑鄙的故事。我在两家报纸开了专栏,一个是《小镇妇女忧思录》,一个是《腌臜街故事集》。这两个专栏足够我足不出户的衣食生活,我对生活要求很低,不抽烟,偶尔喝一点酒,剩余的钱我还可以接济距离我三百米临街小房子里的老寡妇——其实,她这一辈子,真的很不容易,按照我阴暗的揣度,她这一生没有体味过什么快乐。

就在不久前,有出版社把两个专栏合在一起,给我出了一本书《方镇故事集》,据说现在的人都爱读故事。这一本故事集读下来,可以清晰地知道方镇每一家每一户,每一条街每一个砖缝的腌臜故事,它成为《方镇阅读指南》类的野史,也成为《方镇地理指南》类的旅游书,在这本书里,我对任何人都毫不留情,包括高建国,也包括他生的小杂种高力。这些年来,方镇就像一根毒刺,也像一块鱼骨,让我不吐不快。在这本书里,方镇的每一个人都在讲自己的故事——妇女是如何偷情的,少女是如何堕胎的,老光棍是如何意淫的,小镇官员是如何草菅人命的……这是一本阴暗得看不到一丝阳光的小说集,是我三十五年来心房里最潮湿阴暗的黑夜,我把它全都写了出来。写完这本书的那一刻,我感到无比轻松。它让我想起我扑在刘小娟裸体上痛哭的那个炎热的午后,面对细腻如玉的肌肤,面对黑色的蜷曲的阴毛,面对绯红的嘴唇和毛茸茸的小乳房,我哭得一塌糊涂,那一刻,我原谅了高建国,原谅了方镇,原谅了这个世界。

时光像海滩上波浪冲刷的礁石,二十年把一切都磨掉了。我已经联系好了三个民工,告诉他们,明天我们去干一件奇怪的事。他们笑着问我,啥是奇怪的事。我说,开坟。他们笑起来,说,这有啥奇怪的。不就是挖个骨灰么,只要有钱,啥都不奇怪。我把烟丢给他们,对他们的见怪不怪感到欣慰。他们告诉我,最近经济不景气,方镇也受到了影响,你看,连方镇的狗也饿瘦了。我顺着他们指向的地方,看见一只瘦骨嶙峋的土狗,这让我想起当年我离开时那只给我送别的野狗,但显然,这只狗并不会是那只狗。这让我有点后悔当年不该踢那只野狗,那是方镇活物中对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谈妥了价格,约好明天早上八点,他们来方镇客栈,我带他们一起去干活​‍‌‍​‍‌‍‌‍​‍​‍‌‍​‍‌‍​‍​‍‌‍​‍‌​‍​‍​‍‌‍​‍​‍​‍‌‍‌‍‌‍‌‍​‍‌‍​‍​​‍​‍​‍​‍​‍​‍​‍‌‍​‍‌‍​‍‌‍‌‍‌‍​。这比干其他活工钱要贵一些,我也认了,这毕竟不是结婚抬嫁妆一样的活儿。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了。天阴得像是锅底。我吃了早餐,坐在客栈门口的台阶上等他们。很快,他们就过来了。我看了一下天,说,不会下雨吧。刚说完,豆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紧接着稀里哗啦,一阵大雨落了下来。他们急忙钻进大厅里来,骂骂咧咧地说这鬼天气。我又拿了烟递给他们,和他们一起等雨停下来。闲聊了一会。有一个问我,挖的是谁的坟?我沉默了一会,然后告诉他,是一个强奸犯。他们愣了一下,又笑起来,说,管毬呢,谁的坟还不是一堆灰!他们都笑起来,我也跟着笑。当年,高建国强奸了一个方镇中学的女教师,刚毕业的小姑娘,夏天的时候下了夜班回家,小短裙露出了白晃晃的大腿。高建国喝了酒回家,一时兴起,在窄巷里下了手。女教师不从,被他勒住脖子拖到了汶溪河边的草丛里,干完的时候一摸,才知道早没了气息。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晚,母亲还在灯下糊火柴盒,高建国慌慌张张跑回来,带着一身草屑,进了门就趴到下水道口去吐。我在做一把火柴枪。那个时候,我们都有那玩意儿。用自行车的破链子,粗铁丝,加上皮筋,我见过别人的,可是做不来。高建国会做,但是他不给我做。我最后还是做成了,那大概是最丑的一把火柴枪,但是它毕竟是属于我自己的,只是,那是一把假枪,没有子弹。狗东西,快去睡觉!他把我撵进屋里,咣当一声带上门。我恨恨地骂了他一句,我知道这个老狗东西又要折磨我母亲了。如果我有一把真枪,我一定对着他的脑袋给他一枪。他总是这样,喝了酒欲火烧身,回家就要做那事。有时候来不及上床,就在桌子上、凳子上,甚至院子里,他就是一只狗!

我躺在床上,堵上耳朵,闭上眼睛。刘小娟的裸体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妈的,我真后悔那一次没有睡了她。后来,我抱着刘小娟哭了一场,我们就分手了。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到了后半夜,我就听到了母亲呜呜的哭泣声,后来,哭声越来越大,母亲哭着骂他,你这该死的畜生,你不是人。你活该千刀刮,你祸害了我不算,你还去祸害人家……

枪毙他的那天是半年之后的一个午后,一辆警车呼啸着把他押回来。后来,全镇的人都跟着去看热闹,据说枪响的那一刻,全镇的人都笑起来。只有母亲躺在床上哭。我继续摆弄我的火柴枪,没有掉一颗眼泪。后来有人进来通知我们去收尸,还要交五角钱的子弹费。母亲爬起来,从衣服内部的兜里掏出手绢,一层一层打开,掏出五角钱来。

老黑、方子、歪头几个人过来帮我找来一根绳索,还从我家床上拿来一床薄被,他们跟着我一起去收尸。母亲把她手绢里全部的一百六十七元钱掏给我,让我找人去把他埋了。我接过钱来,母亲一头栽倒在床上,嚎啕大哭。我走到的时候,人群已经散了,有人已经把他抬到了火化车上,透过水晶棺,我看到子弹打在他脑袋上,红色的和白色的混在一起,已看不出来他是什么模样。我交了六十元钱,他们就把他拉走了。

我去找了几个人挖坑,想了一会,就又去买了一个小棺材。我们几个抽着烟等着,也不说一句话。直到快天黑时,火化车回来了,我们把一坛子骨灰装进小棺材里,就把他埋了。

埋了之后,我拿着最后剩下的三十元钱,请他们几个到路边吃烧烤,我们喝了一大堆啤酒,最后钱不够,摊主也没有跟我们要。散场的时候,我给他们挥手,他们可能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决定了,尽快卖了房子,就离开这个鬼地方,这一辈子再也不回来了。

第三天,得知消息的舅舅就从五百里外坐火车赶过来,来接我们母子几个。我们的房子第三天就卖掉了。母亲抓着妹妹的手,我低头跟在后面,舅舅与我们拉开距离快步走在最前面,我们一家像蚂蚁一样,离开了方镇。

天一直在下雨​‍‌‍​‍‌‍‌‍​‍​‍‌‍​‍‌‍​‍​‍‌‍​‍‌​‍​‍​‍‌‍​‍​‍​‍‌‍‌‍‌‍‌‍​‍‌‍​‍​​‍​‍​‍​‍​‍​‍​‍‌‍​‍‌‍​‍‌‍‌‍‌‍​。我觉得无聊,就回房睡觉。等我醒来,那几个民工已经走了。他们给老板留下话,明天如果天晴,再过来干活。他们说,下雨天,闲着不如回家找老婆睡觉。老板说这话的时候,一脸坏笑,接着又说,谁知道找的是谁的老婆呢。

简单吃了点饭,我接着睡。迷迷糊糊中有人过来拍门。我打开门,几个人走进来,怔了一会,我才认出是他们几个。老黑、方子、歪头。这是我在方镇十五年玩得最好的伙计,除了那只狗。二十年前收尸,就是他们几个帮我办的。我没想到他们会找上来,肯定是那几个民工走漏了消息。既然来了,那就开始喝酒。二十年的时间,大家都变了样,胖了,黑了,或瘦了,但最主要的是都还活着。大家互相加了微信,继续喝酒。后来就说起我写的故事来。这本书前不久获了个奖项,奖项是香港那边办的,奖金不低,给了三十万港币,动静也算不小。没想到方子竟然从怀里掏出一张报纸来,是本地的晚报,报纸上是我《方镇故事集》获奖的消息。我没想到本地的报纸还会记得我的籍贯,也没想到还会转载我获奖的消息。这让我有些尴尬。老黑说,其实你那天一来到方镇,就有人认出了你。只是没有人知道你是回来干啥的。方子说,报纸转载消息那一天,他就注意到了,他一看就知道是我,虽然我用了笔名,照片上的鸭舌帽拉得很低,但他一眼就认出了是我。他还说,我的《方镇故事集》它们都已经读过了。我有些吃惊,这让我很意外。这本书里面,几乎所有方镇的人,都不是一个好角色。里面全部是仇恨、龌龊、腌臜、阴暗、小丑、傻逼……包括这几个人。我一仰脖子,喝了一杯,我说,对不住了,哥几个。他们嘿嘿一笑,没说话,也喝了一杯。歪头说,几乎方镇认字的所有人都看了你的这本书。也几乎所有人都在里面找到了自己。有人说,这家伙如果再敢踏进方镇一步,就让他有来无回。他说完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忽然,我们同时哈哈大笑起来。我给你说,哥们,你这本书,写的不是太脏了,而是写的太干净了!我们这个方镇,这些年,有多少更奇怪的事、更奇怪的人。这个方镇,这些年灌满了我们与它一起生存的耻辱、斗争和泪水,我告诉你,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写一本好故事。你必须再写一本,重新再写一本!他们这些话让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只好不停地喝酒。

我们约好,第二天上午,不用那些民工了,还是由我们几个一起把高建国的骨灰挖出来。就像当年埋他那样,怎么埋的就怎么再挖出来。无所谓。

躺下睡了一觉,醒来头疼欲裂。挣扎着喝了点水,一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正要转身再睡,忽然,听到有人敲门。诧异中,我打开了门。一个瘦瘦弱弱的水淋淋的男人走了进来,顺手把门关上了。我说,你是谁?阴暗的灯光洒到他脸上,我看不清他的脸,只是觉得有些面熟,大概在七十岁左右的年纪。他笑着说,你忘记了我了吧,我可记得你。我说,那请坐,你这么晚来,有什么事吗?他说,我也看了你写的故事,我觉得你写的不好,你写的根本不是我们方镇的故事,我今天来,就是想给你提供素材,给你讲一讲我的故事。

我是南街上的老方,南街几号?邮局旁边那个,记起来了吧。我做过代课教师,只是没教过你,从小我就看着你有出息,不是开玩笑啊,也不是因为你是高建国的儿子。看你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你初中写的一篇作文,我看过,我就知道你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但是你们作家写的故事,虽然写得很生动,但是都不太真实。真实才是好故事吧?你没有去采访别人,都是自己闭门造车,读起来就觉得有些虚浮。而且你写的都是二十年前的方镇,现在的方镇可不一样了。我给你说说,你看我,虽然没有转正,代课教师退休,每月也有个几百元,吃吃喝喝的蛮够用了,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有几个孩子?我三个孩子,我就是计划生育超生,受了处分才没有转正的,人家转正的退休,一个月都有六七千块钱的工资,我不眼红,我超生了啊。你说计划生育?我不恨。那时候饭不够吃,就得计划生育啊。我超生了,我家里就饭不够吃,我有这个教训。我也不后悔,我带来了生命,我有三个孩子,也很好啊。我享受天伦之乐。老大呀,老大在南方打工,也结婚了,儿媳妇也在南方打工,小孙子在家里。他们三年没回来了,我不怨他们,孩子们也不容易。老二呀,老二也结婚了,就在镇上开了个饭馆,卖火烧。收入还可以,两口子没黑没白地干,收入挺好,孩子们的钱我不要,他们都孝顺着呢,逢年过节,都要给钱,我不要。老三是个女儿,大学毕业,还没找到工作。前一段时间出去了,说是去广州了,广州你知道吧?那地方钱多。我老伴?我老伴身体不好,脑血栓瘫了二十年了,我伺候着,我不能倒下呀,我还是个顶梁柱。你看看我们镇,发展也快。拆迁呀?赶上了,整条街都拆了,我当然支持。我带头么。拆了我一个院子,补给了我两套房子。楼房,卫生间都在屋里,干净着呢。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的故事写不成故事?我就说你嘛,不能为了写成小说故意把别人的事儿写惨喽,我很幸福。我很满足。我昨天才过了66岁生日,女儿还给我买了蛋糕,还买了花呢。那花真好看。这才是最好的故事。嗯,你困了,那好,不打扰你了,我走了。那你回去再写一篇儿,给我写一篇。人人都有故事,可是,不是人人的故事都有人听呀,你帮我把它写出来,发表出去,让大家看一看,就都知道我的故事了。拜托你了。我走了。

第二天,天色大晴。我去城北挖高建国的骨灰。二十年前,城北山岗处还是一片荒凉,如今,小镇已经把楼房盖到了附近。二十年没回来,坟堆已经不好找了,但我记得很清楚,在坟堆东侧,有一棵粗大的松树,坟堆的西侧,有一个土地庙。等到了山上一看,松树和土地庙还在。我们凭着记忆找了一下位置,挖了下去,很快,就挖到了一个棺材腐烂的印痕。再继续挖下去,我们很快就挖到了一个黑坛子。我记起来了,那时候没有钱买骨灰盒,骨灰就装在了一个黑坛子里。我把它小心翼翼地捧出来,二十年了,罐子一点也没有变沉,还是那么轻。我怀抱着它,它就在我怀里抱着。我把准备好的红布铺在新买的漂亮的骨灰盒里,把坛子打开盖子,把里面的骨灰轻轻倒出来。灰黑色的灰尘流淌出来,一股难闻的气味熏得我打了个喷嚏,骨灰扑了我一脸。我吸了吸鼻子,咸咸的,我咽了下去。当年怎么装进去的我没有在场,今天,我把它倒出来,小心翼翼,像抱着一个熟睡的孩婴。突然,叮当一声,一个东西掉了出来,落在骨灰盒里。我捡起来一看,是一枚圆圆的东西,我用衣襟擦了擦,竟然是一枚子弹头。这就是那五角钱买来的子弹吧。我把子弹装进内衣的口袋里,准备回去后用电钻打个眼,拴上红丝线挂在脖子里。我把全部骨灰用红色的包袱包好,封上了崭新的骨灰盒​‍‌‍​‍‌‍‌‍​‍​‍‌‍​‍‌‍​‍​‍‌‍​‍‌​‍​‍​‍‌‍​‍​‍​‍‌‍‌‍‌‍‌‍​‍‌‍​‍​​‍​‍​‍​‍​‍​‍​‍‌‍​‍‌‍​‍‌‍‌‍‌‍​。我的母亲命在旦夕,她正在五百里路以外的南方一个小城,等待着它。

我抱起来,缓缓起身。然后,我看到一片崭新的楼房在眼前铺展开来,一座新城正在迅速崛起,用不了多久,这一片坟地也将被城市所吞并。

这时,我突然发现在土地庙的西侧,有一座新坟高高耸起,黄褐色的土堆顶上,几支鲜艳的花朵刺入眼目。

我说,这是刚死的吧?谁的坟?

这个呀,南街邮局附近的方如意的。

啊?什么时候死的?

昨天刚过了三七。

怎么死的?

他呀,别提了,这是咱们方镇最惨的人啦。干了一辈子代课教师,因为超生孩子没有转正,结果两个儿子都不成器。前一段时间拆迁,老方带头抗拆,差点儿自焚了,才分了两套房子,一套大的,一套小的,结果两个儿子分的不均大打出手,一家人动了刀子,老大住了院,老二进了拘留所。生下一个闺女儿,大学没毕业就被人骗去搞传销,前几天才刚刚解救出来,老方死的时候都没有回来。老方的老伴?老伴瘫痪了二十年,老方伺候了二十年,去年死了。老方咋死的?老方旧房子一拆,没地方住了,俩儿子一人一套,把钥匙早拿走了。老方进不了家,骂了他们一顿,被儿媳妇抓破了脸,后来,就跳河死了。

我呆在那里,浑身颤抖,怀里的老高,突然变得沉重起来,我一个趔趄,差点儿把骨灰扔了出去。

我扶住松树深吸了几口气,渐渐平缓下来。然后,迈开大步,抱紧老高,向山下走去。我想,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震撼的故事了。我这就回去,好好把这个故事写下来,讲给所有爱听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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