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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01-04 06:02 作者:证券日报 围观: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12月29日、12月30日、12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发函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情况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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