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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芳简介,余华荣简介

2023-11-09 04:30 作者:岑岑 围观:

9月18日,拐卖11名儿童的余华英一审被判死刑。她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要上诉。

余华英的被捕归咎于她拐卖的儿童之一杨牛华(今李素妍)。两年前,31岁的杨牛华在网上发了一段寻亲视频,引起关注,第二天就联系上了家人。被拐26年后,杨牛华回到贵州老家,决定报案,寻找人贩子。案发后不到一个月,余华英被逮捕。警方调查后发现,杨牛华并不是唯一被她拐卖的孩子。

余华英走上这条路的起点更是让人惊讶。据悉,在一审法庭上,余华英曾供认其犯罪的起点是出卖亲生儿子,交易价格为5000元。

9月18日,宣判现场。来源:贵阳中院官方微信

“就是她。”

余华英今年60岁。在法院公布的庭审照片中,她身材瘦削,微微驼背,颧骨突出,一头短发有些花白。

“就是她。”2022年6月19日,杨牛华在辨认嫌疑人照片时,一眼就认出了余华英。“她的形象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窄脸,眼角下垂。”

“中等身材,不胖不瘦,圆脸。”余华英也谈到了她对杨牛华的印象。据悉,今年7月14日,该案一审开庭时,杨牛华坐在原告席上问道:“你还认得我吗?”余华英低声说了声“认识”,没有抬头。

判决书显示,杨牛华是余华英拐卖的第五个孩子。据余华英供述,那是1995年初的冬天,她租住在贵阳。“(来贵阳)就是找孩子,卖到河北邯郸。”在半个月没有找到合适的男孩后,她把目光投向了住在一楼的5岁的杨牛华。一天早上,趁大人不在,她对小姑娘说了句“带你去玩”,就带着杨牛华去了贵阳火车站,去了邯郸。

杨牛华曾告诉记者,途中她说“回去”,对方就威胁说“把你扔下火车”。她被送到邯郸的姚寨村,成了一个聋哑人的“女儿”。

杨妞开花时的照片。受访者供图

一个家庭的命运从此被改变。杨牛华的姐姐杨桑英曾对新京报记者回忆,姐姐走失后,父母每天都在寻找,还打电话给老家的亲戚朋友帮她找。害怕人贩子把妹妹带走,她们带着被子住在火车站,向家乡的算命先生寻求答案。就这样,过了两三年,耗尽所有希望的父母相继去世。

长大后的杨牛华一直在找父母。她把家乡的记忆一个个翻出来,自己去打听,向回家寻亲的志愿者(公益组织)求助。2021年5月3日,她在网上发布了寻亲视频。惊喜来得很突然,视频吸引了数万网友的关注,包括她自己的妹妹。

2021年5月15日,杨牛华回到贵州毕节织金县老家,翻山越岭去给父母上坟。在疯狂的蒿草边,她跪在地上号啕大哭。

她决心让人贩子受到惩罚。2022年6月5日,杨牛华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立即立案调查。2022年7月1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余华英已被抓获。

2021年5月15日,杨牛华(中)回到老家,和奶奶(左)、表姐(右)坐在一起。新京报记者彭冲摄

11个孩子,8个家庭

今年6月9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文称,检方依法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提起公诉。7月14日,该案在贵阳中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1996年,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某良(已死亡)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寻找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他们将被拐儿童带到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福(另地)、杨某兰(另地)的介绍,寻找买家进行买卖。

据报道,在法庭上,余华英供述,其丈夫在1990年左右(女儿两三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入狱。此后,她在外打工时认识了龚某良,两人于1992年生下一子。但当时两人已有各自的婚姻,无力赡养。龚某良提出将私生子卖到邯郸,朋友可以在那里找到买家。途经邯郸中部,他们以5000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孩子。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他们拐卖的11名儿童涉及8个家庭。法院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发生在1993年正月初七:余华英、龚某良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一名6岁男童拐卖到河北邯郸,以4000元的价格卖掉。被拐时,男孩正在火车站站台上捡酒瓶子,遇到一个“长脸高颧骨”的女人,说:“带他去买糖果。”

1993年8月,同一家庭的两兄弟被绑架。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1996年10月...他们接连绑架了八个孩子。这些孩子大多在5岁左右,最大的8岁,多为男孩。

作案手法都差不多。余华英和龚某良经常来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和周围的人混熟后,再寻找目标。这些孩子的父母大多整天在外打工,没有大人照顾。余华英以“买糖果”、“买冰棍”、“出去玩”为由,把孩子带走了。

孩子被带到河北邯郸,通过介绍人卖给当地家庭。价格一般四五千,最高12500,最低杨牛花3500。“什么都不好做,还是卖孩子赚钱。”龚某良曾对余华英说过这样的话。

许多家庭破碎了。一位父亲直到去世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回来。临死前,他告诉妻子“不要放弃寻找”。有些夫妻有矛盾,离婚了。有的父亲想尽办法找孩子:去电视台走访搜你,去四川河南找,几乎倾家荡产。

9月18日,该案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于是作出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余华英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原告李素妍等经济损失各3万元。

被捕前,他曾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新京报记者获得了一份余华英的自述。云南鹤庆县白族人余华英说,她出身贫寒。她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她8岁上学,但仅仅过了两年,母亲就去世了。她辍学回家工作。17岁,父亲去世。21岁那年,她结婚了,来到了重庆。两年后,她生了一个女儿。

这份自述写于2004年10月14日。当时,她因拐卖儿童案(化名张赟)被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于2009年5月18日被释放。据介绍,法院查明,余华英伙同他人,分别于2004年3月和4月将一名男童拐卖至河北永年。

此外,根据判决书,她交代,2000年,她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

被告余华英。来源:贵阳中院官方微信

现在,她的犯罪之路终于走到了尽头。一审庭审时,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认罪,但对于附带民事部分,他表示无力赔偿。

据报道,一审时,余华英两次哽咽。有一次她提到自己卖了亲生儿子,还有一次审判长问女儿上学的事。因为常年逃亡,女儿没有在固定的地方上学。余华英有些惋惜。

杨牛华也在哭。她告诉新京报记者,听到死刑判决后,“我的心突然一沉,流了两分钟的眼泪。希望父母安心,以后不要再想着我和姐姐了。”

新京报记者彭冲编辑刘谦校对陈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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