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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 97年普宁七警察杀人案,随意抓捕,就地枪决直接送去火化

2023-11-06 18:55 作者:岑岑 围观:

这个案子能查到的资料很少,因为情节太恶劣,影响太恶劣。当年法制日报报道。7名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没有核实,直接全副武装去抓人。抓到一个人后,去偏僻的地方直接就地枪毙,然后马上火化。

这个案例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作为执法机关的警察可以随意抓人,不经审判就解决嫌疑人?然而,这确实是一个真实的案例。首先,互联网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第二,估计除了报纸法制日报,其他媒体都要被警告。

案件之后,我们先来看看当时的官方报道。普宁电视台报道:“8.7日下午,4名持枪歹徒闯入一个村庄实施抢劫,很快被我派出所民警击毙。押解回来的路上,4人跳下车逃跑。警察鸣枪示警后,开枪击毙了4名歹徒。”

那我来告诉你案件的真实过程。首先要先说明一下1997年广东的大环境。一个是禁止枪支和收集枪支的问题。另一个是镇压的高峰。那么,首先,此前,四名死者之一的占陇镇村民陈向同村村民陈安佳讨要300元长期拖欠的欠款。

那天,陈安佳喝了很多酒。当陈来要钱时,他不想还,于是发生了肢体冲突。然而,陈安佳不是陈的对手,只能还钱。不甘心的陈安佳在电视上看到了扫黑除恶的新闻,突然有了一个计划。

他找到了一个藏了很久的弹壳,来到警察局报案说陈持枪抢劫了他的家,并把弹壳交了上去,说是留在现场的。那天值班的是派出所副所长黄世武。

急于立功的黄世武,一听说有枪击案,就没想过去核实案情。立即命令另一名副局长带领五名警察去逮捕陈。每人发了一把常规的六四手枪,还特批了两支冲锋枪。

当警察赶到陈家时,陈正在和三个朋友打牌,面对破门而入的武警,四人都吓得半死。6名民警直接将4人控制后,询问陈是谁,直接给他们戴上手铐,带回警车。

在回派出所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正赶来的黄世武。原来黄石吴急于走司法程序,想把这个案子直接做成铁案。于是和罗国彬商量后,把这四个人拉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后,当场枪毙,为了以防万一,直接把他们四个人送去火化。

也就是说,从报案到四人火化前后,只需要几个小时。后来查明,普宁电视台当天的报道,其实是根据派出所事先专门准备的视频和稿子播出的。

黄世武等人回到派出所后,伪造了所有的流程资料。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和其他案子没什么区别。因为严打正处于高峰期,很难扭转明显的涉枪案件。

案件的后续发展,直到1998年省委成立的巡视组收到该案的举报信,才要求揭阳市法院再审此案。七名警察也被停职调查。其实这个案子并没有复杂到根本经不起调查的地步。而且,罗国彬也主动投案自首,供认了一切。

1999年1月12日,揭阳市检察院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7名警察玩忽职守、故意杀人。1999年7月13日,黄士武的死刑立即执行,罗马尼亚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方惠斌被判处15年徒刑,郑被判处11年徒刑,被判处7年徒刑,张和各被判处5年徒刑。

判决结果出来后,7人均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12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12月22日,黄世吾被枪决。2001年3月8日,针对4名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普宁市公安局分别给予了12万至16万不等的赔偿。至此,四年前的警察杀人案结束了。

边肖的话这件骇人听闻的警察故意杀人案已经结案很多年了。但案件背后隐藏的东西还是值得思考的。

这7人的动机与之前的案件有很大不同。以前的命案,要么是为了爱,要么是为了恨,要么是为了钱,甚至是为了泄愤。这个案子是为了立功。

讲真,这些年,说到底,一些办案民警要么立功受奖,要么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以至于不讲证据,违规违纪,造成错案,导致无辜群众锒铛入狱,甚至丢了性命。

但像这种情况,直接杀了好人抢功劳的,没听说过。这些警察简直是疯了,根本不配那身衣服。

可想而知,真的很像普宁警察在当地人心目中的形象。失去的东西要多少年多少事才能找回?

结论警察这个有着人民保护者称号的职业,已经被一些人彻底败坏了。为什么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越来越低?那是因为一次又一次的执法不公,一次又一次的错案败诉。

我们经常在一些不公正的案件中痛斥警察执法不公,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本案中的警察是一个特例。毕竟没听说过不经法庭审判就杀好人这种事。

法院审判后,他们直接杀人,嫌疑人没有任何证明自己的机会。别说他们不是罪犯,就算是罪犯也有基本的话语权吧?黄世吾等人只敢顶天立地做这种事,足以证明他们在和平时期是如何执法的。

所以你认为这是这些警察唯一的冤案吗?我可以当副局长。这么多年我办了多少案子?国家不应该彻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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