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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

2022-01-27 17:22 作者:村官小焦 围观:

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

这个问题,应该看这个稻田是什么性质的农田,如果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是不合理的,但如果是其他农田,经过改造后,可以增值,提高农民收入,应当鼓励。

我国的农田基本保护区的土地,是用来专门种植粮食生产的,这部分土地,是受政策严格控制的,在这个区域内,不可以从事其他的经营活动。但除了这个保护区以外,农民可以通过改造,增加收入,不仅不可以限制,而且应当鼓励。发展农业的根本,一是要保证粮食安全,同时要注重农民的收入,农民增收才是农业的根本。

粮食生产和副食品生产,是同等重要的,在过去,如果能把大田面积,改造成副食品生产面积,比如建养鱼塘,都是求之不得的,本来是大田面积,一旦改造成鱼塘,在国家征用时,就变成了菜田面积的价值。这是过去的情况,眼下对鱼塘的征收,怎么计算还不得而知。但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一般农田改建鱼塘、虾田,应该不会有问题。

但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一切活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从事,农民朋友要想改建的话,最好能与村里协调好,打个招呼,也费不了多少劲。相信如果不是农田保护区,农民通过改造,增加收入,也补充了市场需求,应该不会有问题。

如果想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鱼塘,农民朋友就不要找这个麻烦了,免得有人要向有关部门反馈,那样不仅建不成鱼塘,还要惹麻烦。农民朋友如果有这个愿望,你的农田又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可以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和农民朋友互换一下。农田保护区内的农田,基本都是优质良田,找一个土地瘠薄的地方,互换一下,双方都有利。这既不违背政策,又解决了本人的所求,两全其美。

其他网友观点

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

2017年的虾养殖面积达到1200万亩,其中稻虾共养的模式大概有850万亩,也就是说这一养殖模式至少占到了虾总养殖面积的70%以上,足以见得稻虾共生的养殖模式生得养殖户的喜欢。近些年的虾消费市场异军突起,有了很大的消费群体,这导致了很多的养殖户的涌入,越来许多的养殖户也开始了养殖虾这一行业。对于农民来说这样能够给农民增收何乐而不为呢?水稻田改为鱼塘、虾田从情理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某种意义上可以给农民增加收入,但是这样做的话改变了土地的使用属性,使得稻田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不符合我国农田的基本保护规定。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村集体或者乡镇的土地管理部门反映,但是一般情况下,这样的模式也很难得到反馈的,因为这是土地承包人做出的行为,也只能是协调处理而已,总不可能,让农民的经济上有所损失吧。其实与其将稻田改为鱼塘、虾田,还不如直接采用稻虾共养的模式,这样既可以不影响水稻的种植生产,也可以不用影响虾的产量,所以采取这种模式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只要能够留出来10-15%的环形面积给虾,这样虾就可以生存了,而且水稻和虾还可以互相影响,相互促进。只要采取这种模式,农民可以一下拿两份收入,水稻和龙虾,可以大大的降低养殖风险,让农民的收入大大增加。

其他网友观点

我觉得农民是改变模式种养殖而已,只要不破坏农田就好,但有些在田里挖坑然后无法恢复农田种植这样就是破坏农田是违法行为的,这是国土部门规定的,所以如果看见有人在自家农田随意改造其土地使用,导致土地以后不能用作种植可以到国土相关部门反馈,勒令其恢复其农田土地性质。

农田为什么叫叫农田,它的使用在耕种范围内,如果有人擅自随意改变其用途,必须到与国土相关部门报备的,不再搞养殖用途后,必须恢复土地使用价值,否则国家会对相关破坏人员进行罚款。

我想以前很多老百姓在自己家田里挖坑养鱼后,不再养鱼必须填坑恢复农田原来面貌,否则农田就没有实用价值,这是国家不许可的。

我们村里前几天有人擅自在自己家的田里盖猪圈,破坏周边田地,很多老百姓到当地政府反馈后,这一家人不得不把自己家的猪圈拆除。

有些农民别人搞种植他就在自己家田里搞水产,导致一些庄稼在排水期没有完全排水影响收成,只顾自己的,这也是不允许的。

所以说在农村你要改变农田的使用,必须得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同意,如果你养殖和种植的东西没有对当地周边造成影响和破坏农田无法恢复我想他们都会同意的,但是你没有经有关部门同意,可能带来高额的罚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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