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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约50%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会影响就业率吗?

2022-02-13 00:22 作者:波士财经 围观: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上市不会影响就业率的。

2021年以来,10多个省份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早是甘肃省,在4月1日就开始了。然后还有辽宁省,准备在11月1日开始执行上调。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是2590元;临工工资最高的是北京,25.3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就业之间没有必然关系。简单举例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是2590元,也是目前全国最高的。但在2021年7月,上海最新社平工资基数是10338元。2020年度上海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2590元相对于平均工资来说,不过是四分之一。

再有,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对于低收入劳动者有直接关系,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部分农民工、中小微企业中的个别员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中的部分员工等。这些工作岗位,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不的人。

其实正儿八经的企业,很少招聘员工的工资,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只有一些技术性不强,可替代性很强,劳动强度不大的极小的工作岗位,工资相对比较低。

还有一些销售人员,那是基础工资加销售提成。他们的基础工资有时候是非常低的,主要是靠业绩提成来带动。但平均下来,厉害的销售人员不说,只要能够有一定业绩,其实工资也是蛮可观的。绝大多数销售人员收入都在平均线以上,这个平均线是指社会平均工资。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的,其实是非常个别现象。包括清洁工、收银员、文员、普工等,其实工资基本上也是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排除个别企业主,为了省钱,会抠门一点,需要最低工资标准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工资。简单举例说,餐饮企业服务员,包括传单、迎宾、洗碗等,其实也是替代性很强的职位,但工资也基本上都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针对的人群非常有限,基本上不会对就业带来什么影响。

其他网友观点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全国约50%的省份和地区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这会影响到就业绿码。我认为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和所谓的就业率,二者之间没有一个本质的联系。绝大多数全日制的在职人员,他的这个工资性的收入,都是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比如说像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提高到了2590元,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属于最高水平,但是上海的人均工资实际上是要超过1万元的,所以很显然人均水平远远超过了最低工资水平,那么也就意味着只有极少数的群体才对于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有一定的影响,大多数人是没有影响,是在各个地区来讲都是相同的。

所以说它既影响不到我们真实的工资收入更影响不到所谓的就业率,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讲,自己经营不下去自然是经营不下去,不可能因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影响到他的经营,利润这事肯定不会发生的,毕竟他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我相信任何一个工作岗位基本上都是明显的偏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的在任何一个城市都是这个道理,除非就是一些初级用工者,比如说一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像保安保洁这一类的,可能跟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有关,但是这一类岗位它实际上在招聘的过程中相对也是比较容易也不会影响到就业率的问题。

对我们个人而言,其实还是有好处的,毕竟最低工资标准线的提高,就意味着能够较大程度的去促使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的提高员工的工资待遇,这一点是有很大的作用和好处,所以说对我们员工来讲,这其实是一个好消息,虽然说可能本质上不会影响到直接提高你的工资,但是间接层面一定会有很大程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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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提升最低工资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像是山西和吉林等地都是时隔四年才调整了这一次最低工资。这两个地方,调整最低工资以后,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1540元和1630元。

全国最低工资最高的地区分别是上海、北京、江苏、浙江、深圳、天津,最低工资的最高档次分别是2590元、2320元、2280元、2280元、2200元和2180元。

可能很多人也知道,由于最低工资的上涨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实际上除了最低工资以外,还会有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的压力。综合起来确实是不小的。

实际上,最低工资主要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考虑到六大因素: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的消费者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就业状况,也确实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国家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应当三年一调整,但是也有地区三年多了,甚至四年没有调整的原因。

最低工资也有不完善的地方,那就是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要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内。目前,全国除了北京、上海明确规定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内,江苏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内,其他地方都没有明确规定。

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是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的,相应的缴费基数在年年上涨,个人负担部分也随之上涨。如果最低工资不能实现年年调整,实际上缴纳社保的、领取最低工资的职工,工资待遇是年年下降的。

未来或许社保缴费基数也会参照最低工资来核定,亦或者都跟北京、上海一样都排除个人负担部分。肯定未来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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