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羽科技-解读点评影视小说作品

微信
手机版

事业单位炒股(事业单位人员上班时间炒股如何处理)

2021-12-27 08:32 作者:九品芝麻吏 围观:

欢迎关注,每天定时更新,与您分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公职人员来说,除了一些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职创办企业或者在企业兼职,公务员是明确禁止在外兼职取酬的,但是还有些公职人员铤而走险,为了赚点外快,搞兼职取酬或者变相的兼职取酬,这些都是不允许的。今天,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公职人员不能兼职取酬的3种形式。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3种形式的外快不能赚,都属于违法行为

第一,在企业兼职赚外快

对公务员来说,在企业兼职取酬是明令禁止的,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如果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且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前两年,有位基层公务员因为家庭困难,想在周末送外卖增加些收入,纪委回复虽然原则上不违纪,但需要向单位报告。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公务员从事体力劳动取酬尚且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对于明确禁止的在企业兼职取酬,肯定是不行的。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3种形式的外快不能赚,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务员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双开。所以,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觉得采取变相的方式就不会发现,现在所有信息都是联网的,联网核查是很容易的,只要通过社保对比系统就能发现你的缴纳记录,被发现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会受到党务政务处理。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3种形式的外快不能赚,都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入股企业分红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入股企业和炒股是两个概念。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非明令禁止的公职人员炒股是不违法的,但是公务员入股企业分红,这种行为无异于在企业兼职取酬,是违法行为。特别要说明的是,有些公务员为了规避审核,以家人的名义入股企业,并按照约定的利润分红,自己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企业招揽业务,这种情况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受到相关处分。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3种形式的外快不能赚,都属于违法行为

也许有些公职人员认为入股企业是一种投资,属于个人行为,但是这种投资行为会因为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可能会产生公权私用这样的后果。前不久,某地环保局一位科长,以自己妻子的名义入股服务对象开办的公司,自己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该公司包揽业务,后来这位科长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由主任科员降为副主任科员,并且责令退股。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3种形式的外快不能赚,都属于违法行为

现在,对于经商办企业和入股企业取酬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前两年,小编一位朋友大学毕业后回家创业,与其他朋友一起创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后来他创业失败,考上了当地的公务员,在上班2年之后,纪检部门对公职人员在外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在工商系统里核对出他的工商登记信息并进行了调查,所幸他的相关记录是在工作之前发生的,自己也进行了说明才澄清了实事。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3种形式的外快不能赚,都属于违法行为

第三,挂靠证书赚外快

曾几何时,挂靠自己的技能证书到企业取得收入,无论在企业,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都非常常见,因为企业需要证书才能拥有开展某项工作的资质,所以只要有证书基本上不愁挂不出去。而对公职人员来说,这样做不用直接到企业去上班,就可以获得企业发的工资,一般的技能证书挂靠到企业每年能有七八千的收入,要是高级的技能证书报酬则更高。因此,有技能证书的有些公务员考霸在努力考更高级的证,有些没有技能证书的公职人员也在使劲的考证,希望通过挂靠证书取得报酬。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3种形式的外快不能赚,都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这种挂靠证书取酬的行为,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是违法的,这种行为等于是公职人员在企业做兼职,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收入,是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所以,公职人员再不要有挂靠证书赚钱这种想法了,除了特定的事业单位人群外,这是不允许的。另外,现在的责任是终身制的,公职人员将证书挂靠在外,这个企业如果利用你的资质发生了违法事件,公职人员也逃脱不了连带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