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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最后处理结果2020,翟欣欣案后续

2023-12-02 19:03 作者:岑岑 围观:

曾经全网关注的创业者不堪妻子逼迫自杀事件,日前终于进展到了刑事追责层面,毒妻翟欣欣被批准逮捕,那么这个案子为什么用了这么久,究竟当初苏享茂为何会自杀,翟欣欣的责任有多重?未来的追责空间如何呢?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实际上关于这个案子的信息非常多,但是有很多是自媒体瞎编的,包括有一些网传所谓起底揭秘都是胡扯的,我主要用官方媒体报道和公开资料来做一个说明。

苏享茂:农家子弟创业成功

先说说苏享茂,1980年出生于福建农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跟何同学是校友,周围人对他的印象是内向、智商高,情商一般。

他曾经在百度做过工程师,离职2012年创立了北京曳尾科技,经营一款叫wephone的软件,应该是一种网络电话,当时已经财富自由了。这是那个时候一个标准的技术男创业成功的故事。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开通国际网络电话业务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这也是后来这个软件被认为是处于灰色地带的原因,有些人怀疑这个软件跟电信诈骗有关,但目前没有这方面的确定信息。

很多质疑者的逻辑是这是网络通话软件,而电信诈骗集团会使用网络通话软件诈骗,倒是有报道说这个软件在印度因为可能涉及安全问题被封过。

不过到目前没有实际证据证明有人是被使用wephone诈骗的,也并没有执法部门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认定,事实上这个公司是到2021年12月22日才被吊销,具体情况如何不了解。

不过这款让苏享茂致富的软件最受人关注的一次,在2017年9月6日,突然弹窗说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欣欣害死,软件即将停止运营,还公布了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等等,当时也是一片哗然。这个弹窗持续了一段时间,到9月9日有人下载软件查看,仍然会接到弹窗。

另外事后发现,当时苏享茂在google+也发了帖子,讲述他遭到前妻以举报为要挟索要千万,他签了协议之后资金链已经断裂。

但当时很多人以为逼死只是一个表达,还有很多人去安慰他,没想到9月7日凌晨,苏享茂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的家中跳楼自杀。

根据公开资料,他生前签署了协议,将房产转给前妻,并补偿对方1000万,当时已经支付660万,剩下的120天内给对方,每延迟一天补偿对方10万块钱。

当时很多人就觉得这个协议法律效力存疑,因为很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

翟欣欣:曾经院花有过婚姻关系

那么这就说到故事的另一方,毒妻翟欣欣。

翟女士曾经网传是1992年出生,但后来媒体查证其实是1986年出生,老家山东泰安,父亲是山东科技大学的老师,母亲是学校的财务人员,2005年她从泰安一中考入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09年6月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据说在学校的时候就是所谓“院花”,同校一个男生凭借着帮她跑腿打水打饭的“勤快”感动了她,两个人开始交往到毕业分手。

之后翟欣欣考入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攻读结构硕士研究生,据同学说入学成绩是年级第二。

在研二的时候曾经和一个男同学结婚,三个多月就离婚了,据同学向媒体透露是男方赔偿了她20多万。对此翟女士后来曾经解释是对方跟前女友发生关系,出于愧疚给了她20分手,不过这段婚姻在她的户口本上没有体现,所以在跟苏结婚前一直写的是未婚。

之后她曾经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五检测所实习,但后来毕业也就离开了,具体她毕业之后从事什么工作没有查到确定信息,只知道她有了第二段感情经历,有的媒体说她是闪婚闪离,后来翟女士自己发的长文说有一个三年多的男朋友,因为感情不和分手。

她的这个经历被认为有骗婚嫌疑,甚至有人怀疑有所谓的骗婚团伙,不过目前没有这方面信息。网上传她有好多前男友,不过目前她自己承认的就是到北京之后的两段感情,至于在山东的那个勤快同学,目前没有信息可以论证。

婚姻:闪婚闪离和财产纠纷

到2017年3月30日苏享茂通过世纪佳缘网站VIP服务认识了翟欣欣,认识第二天,翟欣欣主动约见了苏享茂,并称印象不错,自己只在大学毕业时谈过一次恋爱。

第三天,翟欣欣发布了一段几只鸟飞过别墅的视频,苏享茂就给翟欣欣看了自己的账户信息,明确表示自己也买得起别墅。翟欣欣当即决定“要为他生孩子”。

接着,翟欣欣就计划这要在年内完成与苏享茂结婚登记,2017年6月6日,两人领完结婚证。于是苏享茂的生命就进入了倒计时。

根据公开资料,苏享茂对于翟欣欣颇为慷慨,他在遗书中自述是因为觉得大家都是奔着结婚走的,而且感觉她条件不错。

至于两个人为什么离婚,现在的说法也不一样。按照苏享茂的遗书,是因为翟欣欣爱撒谎有心机让她失去了对她喜欢的感觉,并说离婚是一起提出的。

但是按照翟欣欣的说法是苏享茂在知道她有婚史隐瞒之后实施了家暴,并且说是苏享茂提出的离婚,当时她跟苏享茂说你给我5000万就和你离。

后续新京报局面的报道提到,是翟欣欣因为知道苏享茂跟一个相亲对象有联系,在领证后第十天提出的离婚。后续为了平抚翟欣欣,苏享茂提出给她保证金,最终是签了一个保证书,说如果他提出离婚就赔偿500万和房子。

但是之后两人多有争吵吧,目前基本都是单方信息无法比对,不过根据目前公布的聊天记录看,翟欣欣曾经以向公安局举报为要挟,并且提出自己有一个亲戚可以让公安立案,要求苏享茂给钱,当然后续有报道说这个亲戚其实是个公安大学的老师,并没有这个能力。

总之俩人是在7月18日正式离婚,并且签了那个罕见的协议。

但是后续发生一个很诡异的事儿,翟欣欣去百度搜索自己名字,发现后边跟着离婚协议几个字,她认为这是苏享茂泄露了相关信息。

9月6日发微信质问苏享茂,甚至还报过警,不过苏享茂对此矢口否认。

这个我还真不太了解,似乎她指的是搜索引擎的自动完成功能,这个是哪个程序员可以随便控制的么?那我也去搜了一下我的网名,发现后边跟着的是主播身份,这说明什么?有人要暗害我么?

试想如果没有搜索引擎事件,有可能翟欣欣不会提前要求履行协议,那么等到120天的时候是不是苏享茂就能凑够钱,或许就不会轻生,而翟欣欣就拿着钱继续自己的生活了,但是历史不能假设。

反正这俩人当时因为这个问题就开始掰扯起来,其中翟就提到已经举报,而苏则说如果举报公司大不了整改,但是他要公布信息让大家评评理。

这之后翟提到她在公安局有亲戚,并且翟还多次提到百度搜索自动完成里会出现信息的问题,最后说让苏享茂9月18日前还款,不还就起诉了。

后续凌晨2点翟欣欣发现wephone上的弹窗,发微信质问苏享茂,苏享茂这时候了还说是不小心,翟欣欣还没意识到苏享茂可能真的要自杀,于是发了几段语音辱骂他。

这天贴吧还有一段曝光苏享茂的贴文,暂时不清楚是不是翟欣欣发布的。

在这之后苏享茂就自杀了。

家属:财产追究和刑事追责并进

苏享茂死后他的亲属一直在发声,包括接受了很多媒体采访,而翟欣欣则一度沉默,她的律师曾经发过声明,但是没有人采访到她。

而苏家则是通过网络和媒体曝光此事,并且一直是希望能够刑事立案,但是之前一直是被北京警方认定不予立案。

后来到2018年的4月20日他们民事起诉了翟欣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起诉她坐不住了,在4月24日发布了微博,同步她接受了一个所谓中青法制网的采访,主要是否认曾经要挟敲诈等等,说自己只是随口一说云云。

当然这个内容遭到了苏家的反驳,不过我先要说明一下,所谓中青法制网并不是正式媒体,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中青网和法制网联合采访呢,后来看了一下这个内容就是翟女士单方讲述,而且这个署名居然是清道夫,任何有采访权的媒体是不会这么署名的,这应该是个山寨媒体。

这个诉讼后续就一直没什么进展,中间又因为疫情原因吧,一直到到今年的3月31日,北京朝阳法院宣判,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翟欣欣这边是提起上诉了的,不过后来根据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称,翟撤销了对其中一起相关民事案件判决的上诉申请,原告家属于收到翟欣欣的660万元还款。

而最新的消息是,红星新闻从海淀检察院证实,翟欣欣被批准逮捕,罪名是敲诈勒索罪。

分析:民事判决为刑事追责铺平道路

那么可能有些人会奇怪,为什么之前一直认定不了犯罪事实,现在突然就逮捕了呢?

这个事儿我其实也没有找张起淮律师或者苏家去核实,但是我认为朝阳法院的民事判决起到了决定作用。

事实上我认为这个案子事实层面相对清楚。苏享茂的死亡跟翟欣欣威胁举报和要求钱财是有因果关系的,不管翟女士认为自己是随口说说还是有意要挟,是真想举报还是还是吓唬对方,这个因果关系是存在的。

所以其实一开始如果苏家想要钱,完全可以起诉她人身损害赔偿,类似案件比如之前的辱骂女大学生致死案,郑州女子辱骂男友致死案,只要论证了因果关系其实就可以索要赔偿,甚至包括高额精神损害赔偿,这是不考虑主观状态的。

但是苏家一开始的民事诉讼就只针对返还财产,并不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我认为大概率是为了保留对敲诈勒索致人死亡的追究可能,这里不得不说苏家人够坚持够执着,否则如果中间松懈了现在民事诉讼的时效也过去了,可能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之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说这个案子从刑事层面追究的困难,我认为是现在法律里的一个bug,就是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通常认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但是夫妻之间的敲诈勒索,如果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也就是两边都合法占有财产,对自己已经有所有权的财产实施敲诈,这个就不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了。

关于这一点,我甚至在网上看到过有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分享经验。

甚至我以前还看到过一个非常知名的律师分享,怎么帮她的客户去老公公司搜集证据然后敲诈分割财产的。

那么翟欣欣这个案子的问题就在于,涉案财产是依据一份离婚协议进行赠予的,那么从公安机关的角度看没法区分这是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注意公安机关是不能做析产这样的民事纠纷裁判的,它只能进行调解,那这事儿怎么可能调解呢,那从公安机关角度看先不说有没有胁迫,没有办法确认是他人财产。

但是后续朝阳法院的判决,首先确认了这个财产赠予,那也就是论证了这是苏享茂的婚前财产,那这不就是他人财产了么?而且法院还认定了翟欣欣有胁迫,那至少是已经有了犯罪的嫌疑,立案就没问题了。

这里要补充一点,敲诈勒索罪是区分被敲诈对象的这个把柄是否违法的,比如说你发现小偷,然后你以不报警为要挟,这个一样构成敲诈勒索,所以苏享茂的公司有什么问题,都不是翟欣欣免责的理由。

而且这个案子目前看,立案的消息是检察院通知家属的,并且检察院也已经批捕,我会认为有可能是检方提前介入,指导侦查,说明检方已经认为存在犯罪嫌疑了,我会认为这比公安机关单纯立案更接近判决有罪,当然这中间还要经过起诉、审判、判决,包括一审二审,但是我认为距离追究刑事责任要近多了。

量刑上看,本来敲诈近亲属可以从轻,但是超过30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属于十年起步了,不过这罪名没有死刑,顶天了也就是十五年。

当然也不是没有活路,如果翟女士能够得到苏家的谅解,是有机会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就冲她前一阵发帖子说苏享茂那些话,人家家里能谅解么?我觉得没戏吧。

那也就剩下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认罪认罚了。当然这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如果没定罪那算我白说,那咱们就拭目以待。

以上就是我对翟欣欣被批捕案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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