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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清官如何裁断家务事情,清官难断家务事怎么办

2023-11-16 10:47 作者:岑岑 围观:

2023年3月,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将家事调解工作室搬进婚姻登记处,向群众介绍离婚纠纷调解流程。盱眙法院供图

2023年3月,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亲子活动室,谢法官与一起读书。照片由互助法庭提供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旨在提高国际社会对家庭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和进步。

家事审判事关人民福祉。2023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人民法院努力保持“小家庭”的和谐,保护“大家”的稳定,五年来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1万件。会同全国妇联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咨询等制度,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

案件审理中如何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如何用法律修补感情裂痕,挽回家庭幸福?日前,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对话多位家事审判法官,看到了《清官如何审判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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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长为了家庭教育一路来到法院。

每年,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处理大量与家庭相关的案件。有人认为这些案件是“日常琐事”,“没什么技术含量”去处理。但上海静安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白云始终记得那句话,“合同纠纷往往是约定好的,侵权事实总会得到核实,但家事案件的父母是短暂的,法官却无法在事后的审判中充分展现还原。”

每个家庭案件的背后,都有一场感情纠纷。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组组长谢每天都要处理大量与家事纠纷相关的案件。在她看来,家事审判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背后是当事人复杂的情感诉求,需要法官对症下药。“如果只是判断,真正的矛盾是解决不了的。”

未成年人在家事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对他们的保护是重中之重。2022年1月1日,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当天,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向一位父亲发出了第一张《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令》(以下简称指导令)。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徐某作为父亲,不积极履行监护职责,没有对子女进行适当的家庭教育,放任其走上犯罪道路。指导令下达后,法院为徐增加了一堂法治教育课,“作为父母,应当承担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盱眙每年输出30多万青壮年劳动力。”盱眙法院少年庭副庭长董猛说,由于农民工子女大多留在农村,这些留守儿童长期面临家庭关爱、家庭教育的缺失,容易偏离正常的成长轨道。

“接到法院法官的通知后,我特意从浙江赶回来参加这个培训班。我只是觉得我们可以在外面赚钱供他上学。在教育孩子上我真的做不到。”今年3月,听完盱眙法院家庭教育专题培训班,一位家长感慨道。

董萌说,很多家长千里迢迢赶来接受家庭教育,是因为指令令是一个裁决性文件,具有强制性。《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法院在促进家庭教育中的功能定位,赋予法院发现和纠正家庭教育不当行为的处罚权。

在互助土族自治县,谢发现许多妇女因为受教育程度低和经济独立而早婚。“我结婚的时候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我意识到我不想要这个婚姻的时候,我可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妈了。”导致部分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婚后“没人愿意照顾”。“很多当事人不愿意抚养孩子,认为和前妻或前夫一起带孩子会影响他们将来组建新家庭。”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谢介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旦出现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等离婚案件,法院会发出指导令,指定一方或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并接受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

如何解决亲子间的“探视难”问题?

李萍和他的女儿曹保果已经四年没见面了。

2019年,李萍和前夫张军在互助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果果由张军抚养,虽然调解协议约定李萍有探望的权利,张军有协助的义务,但离婚后,李萍探望孩子遇到了很多困难,双方发生了很多纠纷。无奈之下,李萍只能求助于主审法官。

今年3月,在互助法院家事法庭的亲子活动室里,李萍终于见到了果实。

“刚开始孩子还挺抗拒的,但在引导下,曹保果开始拉着妈妈的手和妈妈一起玩。”谢看到,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张军答应今后协助探视,孩子们也很高兴。

在董猛和谢看来,“家事案件的执行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尤其是双方父母探视权的实现存在诸多问题。

"探视权的行使有两种极端情况."董萌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一种情况是未抚养过孩子的父母主动要求探望孩子,但对方不配合;第二种情况,一方根本不来探望,孩子却很想念父母。“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看到或者善待孩子,会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让他有被抛弃的感觉。”

根据《民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但是,解决问题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本人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已知悉法律对探视权的规定,并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自觉、合理、适当地配合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个人或者组织拒绝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为解决离婚案件中女方探视权得不到保障的问题,2022年,盱眙法院出具了《履行探视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要求男方配合女方行使探视权。

董猛表示,签订《承诺书》可以警示当事人违反承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减少日后来访纠纷和执行的发生。如果一方违背承诺,另一方会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或停止探视,这样会更有据可依。她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离婚双方互相配合,合理行使探视权,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让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不会因为离婚而缺失。"

不仅是“法官”,还是“家庭医生”

“感谢法官,我们现在过着幸福的生活。夏天到了,我家新盖了房子。我想邀请你去我们村里的家看看。”谢对两年前的一个电话印象深刻。一起离婚案的涉案女子邀请她到家里做客。“她见到我就一直说谢谢,说是在离婚冷静期想通了,现在和老公过得很好。”

很多家事法官的微信里都保存着大量持续回访当事人的聊天记录。一些当事人甚至在案件判决后的几年里仍与法官保持密切联系,甚至在生活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他们会向法官寻求帮助。

“有时候真的觉得我们不仅仅是法官,更是‘家庭医生’。”谢表示,回访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证裁判效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实施回访制度,将家事审判的法律效力延伸到家庭,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案件特有的柔性司法,及时发现问题,缓和双方情绪,修复家庭关系。

对亲密关系中弱势一方的保护也是法院处理问题的重中之重。3月以来,全国多地法院发布了家事审判相关案例和数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法院家事审判白皮书显示,目前女性主动离婚比例较高,2023年第一季度离婚案件中女性原告占67.30%。谢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互助法院办理的家事案件,80%是女性。”

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这类案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当事人强烈的感情色彩上。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可能演变成“人转刑”等恶性事件。

2023年2月,上海闵行法院对该女子签发了恋爱关系终止后的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这个案例中,女子李琳在2022年11月与前男友邓强分手后不断受到骚扰。负责办理李琳案件的上海市闵行区梅陇人民法院二级法官松田说,在前任的骚扰和威胁下,李琳受到惊吓和紧张,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

“我的一个朋友一直在遭受家暴。虽然通过诉讼离婚,但对方一直缠着她。最后矛盾激化,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起民事纠纷变成了刑事杀人案。”本案代理律师、上海沈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强调,一些家庭案件很容易从简单的民事纠纷演变成恶性刑事案件。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其中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禁止以谈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恋爱关系终止、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2023年2月,闵行法院对李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邓强实施暴力、骚扰、跟踪等行为,她将被罚款、拘留,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又来了。多亏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李琳逐渐恢复了正常生活。

张玉霞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保护被害人的人身权益,是预防和避免‘人转刑’、‘刑转命’的有力措施。”

上海宝山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庭长张继峰强调,家庭相关案件不能简单判决。即使调解不成,裁判文书也应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将“夫妻相互尊重、孝敬爱亲、家庭和睦”等传统家庭美德融入法律文书,促进司法框架内道德与法律的融合。“家事纠纷的解决要兼顾情与法的关系,做到‘案结事和人和’。”

(本文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岑宇、谢。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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