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宣判
2023-11-11 00:44 作者:岑岑 围观: 次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间,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龚某良(已死亡)流窜于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寻找合适的儿童拐卖。得手后,两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福(另案处理)、杨某兰(另案处理)的介绍,寻找买家进行买卖,以此牟利。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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