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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宣判!死者父亲:宣判时感觉被告都瘫了

2023-11-05 01:09 作者:岑岑 围观:

2022年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曹泽清故意杀人案,上诉人、被告人齐盗窃案原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7月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乔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晨光、曹泽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撤回诉讼。宣判后,焦红、张晨光、曹泽清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7月20日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8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2020年7月初,上诉人与其女友李某月(被害人,时年21岁)发生矛盾,遂邀约上诉人、曹泽清帮助杀害李某月,并制定犯罪计划。事先设计诱骗李购买7月9日从江苏南京到云南景洪市的飞机票,并提供资金和作案工具。他多次带领张晨光、曹泽清练习杀人方法并交代作案细节和定期汇报的要求,并指示张晨光、曹泽清提前从南靖乘飞机到景洪市,到约定的作案地点勐海县普洱茶园,并提前购买铁锹挖坑。当日21时许,李某月被引诱至案发现场,曹泽清、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2019年5月,上诉人指使原审被告人齐在南京某度假村盗窃单目夜视仪一台(价值18000元)。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焦红、张晨光、曹泽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乔红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焦红是犯罪的实施者,并实施了具体的组织指挥行动,提供了相应的资金和部分作案工具,旨在引诱被害人李某月到作案地点,并提供了李某月的行程信息,罪责最为突出;、曹泽清、三人合谋杀人,共同导致李死亡,三人同罪,均为主犯。焦红无视他人生命,犯下了残忍的罪行,对社会危害极大,犯下了非常严重的罪行。而且翻供,否认指使杀害李某月,毫无悔意,依法应予惩处。张晨光、曹泽清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轻于乔红,且具有坦白情节。符合死刑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保障了所有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CPPCC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并宣布了宣判。

死者的父亲:

宣判的时候,感觉被告瘫痪了。

宣判后,李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对二审结果很满意,会带着判决书去给女儿上坟。乔红通过视频出席了宣判。感觉别人也在。他也应该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结果。”

李生说:“最高法将对死刑进行复核。直到乔红被处决,我都不会放松,会坚持到正义到来的那一天。”

该案二审开庭后,李生表示,该案主犯之一的乔红远程出庭受审,称自己无罪,自己有精神病。然而,法院驳回了他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请求。李生说,在审判过程中,乔红说他有立功表现,此案涉及一个人在菲律宾持枪抢劫的案件。

二审宣判后,李生表示,法院驳回了焦红关于立功和精神疾病的诉讼请求。

李生此前介绍,为了避免胡思乱想,引起悲伤,女儿下葬时,家人将她的照片和首饰放在墓中。近日,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声称,有网友对他和他死去的女儿实施了网络暴力。但他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不想起诉这些网友,只想等待乔红死刑的执行。"在那之后,我和妻子可以恢复过去的平静生活."

综合:云南法院网、本报和北京青年报。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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