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暴力案件原型,兔子谋杀案的主谋是谁
向警察撒谎
做伪证的行为
这不仅是严重的浪费
司法资源
甚至让无辜的人
因犯罪行为不当而被调查。
近日,南华县一起因兔子引发的案件,被公安机关“千里追踪”,认定该案为谎言、假证。目前,南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南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案例回顾
2018年3月,张某与石家庄A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约定A公司将其所有的B货车租赁给张某使用。每月租金支付后,车辆所有权将归张所有。如果张不能按期偿还租金,A公司可以对B货车的资产行使处分权。
2020年10月,张在无法继续支付甲公司货车租金的情况下,将乙货车转让给被告(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被告人陈某驾驶该B型货车返回华南地区使用。
2021年4月,被告人安排被告人罗某某、李某某驾驶乙货车到某地拉兔子。在此期间,由于B车抛锚需要维修,陈某安排其他车辆将B车上拉的兔子全部转移。两天后,B货车修好,被告人罗某某、李某某驾驶车辆返回华南,将B货车停放在华南某处临时停车场。次日凌晨,因张某未按期偿还A公司租金及费用,A公司联系不上张某,遂派赵某某、程某某、杨某某将罗某某等人停放在华南某地临时停车场并驾车离开。
当天上午,陈某发现B货车丢失后向警方报案。经初步调查,公安机关告知其可通过与有关方面协商或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追回车辆,追究他人刑事责任,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编造B货车上价值6万余元的兔子被盗事实,同时指使被告人罗某某、李某某隐瞒真相,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导致程某某、赵某某、杨某某被刑事拘留。
经南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南华县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以伪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
互连
起诉虚假指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对案件重要的情况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或者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第一,理性维权,实事求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但不能弄虚作假,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或陷害,否则构成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做伪证不是效忠的行为。被司法机关讯问时,作为证人,你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犯罪分子隐瞒犯罪事实,不仅不利于办案,还可能让自己锒铛入狱。
三、对警察撒谎,作伪证不仅会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妨碍司法机关的工作,还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其名誉。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控告要实事求是,不要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就是害人害己。
审核:陈颖
编辑:杨振伟
来源:南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