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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下乡持续了多少年,知青下乡后来都怎么样了

2023-11-01 05:15 作者:岑岑 围观:

(一)

1968年《人民日报》编者按:“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于是乎全国总动员,掀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热潮。绪勇赴云南支边,我插队落户,吴晓春腿有残疾,属“病青”留在城里吃闲饭。三兄弟从此天各一方,分手时晓春大哭了一场,送给我了几本书留作纪念。

我落户在四川僰县一个叫“史安坪”的地方。坪只是一小块,为公社驻地,其余地方均属高山丘陵地貌。此地盛产鹅卵石,严重缺水。麦子播种在山腰贫瘠的硬土里,谷物插秧在沟壑的烂泥洼,产量都很低。所以这里的人,只有逢年过节吃点米面。此外坡地也产苞谷、土豆和芋头,间种茶树、花椒之类。农活也就是春种夏忙一阵,秋收冬闲的时间很长。

身为知青,我与社员们一起挖地种粮、掏粪施肥、使牛打杂。每天累得半死,记工分仅属妇女半劳力,每日记工5分约合人民币1.2毛。这点钱累计到年底,还要倒补队里买口粮。但是有此经历的人都知道,知青下乡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挣表现。

某日清晨,老队长领我出工,见地上有一枯树枝。他弯腰捡起,呤道:“空手出门,抱柴归家,积得金银,买些土巴……”老队长年岁已高,背已驼了。据悉他早年抗美援朝,被炸弹震聋了耳朵。我听其吟诵,把老队长的“捡柴诗”写进日记里。我一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省外有个女知青写个人日记成了优秀典型,中央号召全国知青学习她的“活思想”;人活着当然有思想,但是应对“死思想”又该怎么说呢?

尤为此,史安坪公社召开动员大会。七大队有个女知青,竟然写了血书,还当众展读。当血书传阅到我手上,只见那纸头脏兮兮的,就像便后用过的手纸。然而女知青嚎啕了,为啥哭呢?我在想,那干涸的血迹,当然是立壮志、表忠心,但是忍痛咬破手指,泣血示众,究竟要感动谁?

关于知青挣表现,我也曾尝试了一回,却差点儿弄成一块“污记”永远贴在前额上。那天晚上,我睡得像死猪,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红了半边天,原来一户社员家失火了。我翻爬起来,奔去救火,与社员们一起传水、救人、搬抢家物。当时大火已窜出房顶,为突出表现,我竟然爬到屋棚顶,往下倒水。不期房梁烧断了,我跌进火坑,摔伤了右腿,瘸走了半个月。

此事受到了社员的广泛称赞,但是报到公社后却受到严厉批评。因为失火家的是一户漏划地主,一个下乡知青,那么积极地帮地主分子救火,什么思想感情?什么阶级立场!

如此上纲上线,嚇得我魂飞魄散。幸而大队民兵及时召开“斗地主”大会,我立扑过去狠揍了老地主几耳光,打得他垂头丧气,以此证明我的感情立场坚定,也没有阶级问题。这事情说得很严重,其实社员并不当回事儿,何况地主家的窝儿烧塌了,村民们都忙于帮他家重建住房。这在当地是一种传统。

顺便说下当地人的住宿情况。此地夏天暴热、冬天极冷,当地人以“地窝”为民居。造窝很简单,选址背风处挖一个坑,不要很深,先用树干竖起立柱,再用树枝塔出屋顶。人口多的可添加立柱,增大居住面积。其间用木板隔出煮饭、睡觉、归置粮食农具的区域,没有厕所,人们都在野地行方便;即由此形成一个有门没窗的半地穴格局,人们窝居其中,谈不上置业宜居,但是应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倒也冬暖夏凉,可安居过日子了。

在社员的帮助下,我的地窝建的很小,也就十来平米,一个板床占去了大半边。为节省材料,地窝净高约1.5米,搭建棚顶的树枝有缝隙,不能防水,夜可见星光,也好在这儿常年干旱少雨。窝门也是树枝编的栅栏,并不防贼,只为了挡住外面的野兽窜入。我在窝棚口挖了个灶坑,悬一口铁锅,偶尔烧点热水洗脸、烫脚,并不煮食。我的日常饮食大都在灶坑里烤食,除了芋头、包谷,有时也烤只老鼠或野兔。食物都半生不熟,把我的牙口磨得像马一样坚硬,消化系统也牛胃似的强韧。

就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弓腰驼背地钻进爬出,颇似一个史前的穴居人。深夜里,我平躺在板床上,尤以仰视棚顶的星光,使我想到一句哲学:“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黑格尔语)

(二)

下乡第二年,队里安排我“看青”的活儿,也就是守护集体的庄稼、林木不被人偷窃和盗伐。所以选我担当此任,或由于在小农经济的环境中,外来的知青更不易徇私情。这是个大好事,从此我无须出工点卯,可自由安排时间。

那会儿我四处游走,巡山护林,行动多为昼伏夜出,具体活儿包括:玉米熟了看包谷,花椒红了盯椒粒儿,待到桃梨杨花挂果时,我就躺树荫下,也不妨顺手摘几个来吃。其间若是听见伐木声,我便匍匐过去,抓他个现行。有时也防止村民养的鸡鸭猪羊,糟蹋啃食集体的庄稼。其实这地儿没那么多事,水土贫瘠、物产有限,既言“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成天饭都吃不饱,哪有那心思;或偶有偷青果腹的,哪来真的贼?

为履行职责,我养了一条看山狗。那狗子黄颜色、细长腿、大尾巴,种属很一般。我没给它取名字,小时候叫它狗狗,长大了就以“快追”呼之。每当我发出口令,它便于绿茵丛中腾起一团黄毛。快追动作敏捷,但凡看见偷青的,即奔突过去一顿狂吠,并不真的撕咬,每次都骇得偷儿们屁滚尿流。狗的勤奋,省了我许多心。

所以看青这活儿,更多的是无聊和清闲。我原有看书的习惯,可是新书都无可读,无非“三突出、高大全”之类。好在吴晓春送了我几本旧书,计有鲁迅的杂文、加缪的小说。其中高尔基写的《萨姆金的一生》好长,我读了大半年。另有一本《诗经》给我印象很深。那是58年版的竖排本,书里有很多原读者的注释(即吴老师写的。)诗经里的生僻字词,包括词解、字音、出处等,注释都做的非常详尽,所以我读起来并不费劲。

在这空寂的山上,我总是大声朗读,原因是这里太静了。方圆数里就我一人,有时寂静得真让人发疯。我偶尔打个喷嚏,也会把狗子吓得狂叫;而沟壑的蛙鸣,就好像天边滚来的春雷。我是说,即使草间的蛐蛐儿、林中的飞鸟,也有其叫声显示物种的存在。我即为人类,总得制造点儿声音来证明自己还活着,不然这世界以为我早就死了。

每当旭日东升,我便高声朗诵:“子兴视夜,明星有烂。”而一挨夕阳西下,我就低沉嚎叫《邶风》里的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 (暮色天将黑,何时把家回?)

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君王差他,风餐又露宿!)

式微式微,故不归? (暮色天将黑,何以不能回?)

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满身污泥!为国为家还为谁?)

就这空谷回音,我听见山下的社员齐声喊:“哟喂,疯知青又在使劲了!”他们是误听诗经为“使劲”的谐音了。刚下乡时,社员都叫我名字,后来“使劲”听多了,就直呼我疯知青。其实这也没有侮蔑谁,我可不正是在使劲地发疯么。何况使劲这词儿,在当地话中还有“床上”的那意思——说来惭愧,这部华夏最早的诗歌总集305篇,距今已有两千年历史了。我仅为无聊至极、无师自通,竟而声震原野、草木铿锵了。

我后来知道,关于古歌吟诵,中国自隋朝建制“国子监”以来,还真有“吟诵大师”一职。大师们讲究音韵格律、运气吐词、抑扬顿挫,是国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的吟诵,当然没那水准,无非低音如牛犊求哺,声高如公鹅发情。下乡几年间,我熟读诗经,到后来离开农村,其中“国风”160首民谣,我大都能背诵了。

除了朗诵古诗,我也读当时知青中传阅的手抄本。尤其抄本中关于“趣味性”的描写,常读得我面红耳赤,继而对狗的追逐、牛的交合发呆。所以这般模样,我或许因为早熟,更在于农民田间地头的对唱,所涉男女之事,是那样的通俗易懂。大家倾听如是说,在荒野里哈哈大笑。常见的情景是这样——

男的粗声大气:“早上喂饱心不乱,晚上耷拉又生怨;使劲、使劲,再使劲!”

女的漫声细语:“白天爬山,晚趴坡。杵个洞儿点包谷,结果生出了鸡脑壳。”

我其时已年满十八,胡子刚长出来,从来不刮,就象公羊的唇边。不想自欺,昨晚我就遭了梦遗。那梦境没有颜色,女色却何其逼真。采茶的村姑、汗湿的单衣、紧裹而透明;竟使我一觉醒来,发现裤子湿了一小块,黏糊糊的很不舒服。但是因为贪睡,队里的包谷、茶叶丢了不少。深更半夜,老队长来到地窝对我大喊大叫:“哟喂!疯知青,还在睡呀。地头都遭贼了,夜间看紧点嘛!”我赶紧从地窝爬出,领着快追上山去了。

当晚很好的月亮,狗子跑在前头,一路嗅过去。快追看见夜游的蛇,会对其呜吟,提醒狗主人注意。这里蛇很多,青竹标、烙铁头,更多见无毒的菜花蛇。有时候,我看见很肥大的无毒蛇,也随手捉来当菜吃。那天晚上我从山脚走到半山腰,狗突然狂吠起来,发出咬人的狺狺声。我想这下可逮住偷青贼了,可跑过去一看,眼就直了。狗正把一个死人从草丛里拖出来!我一阵心慌:咋会这么快,就给咬死了呢?

随即闻到尸臭了。我发现林间有个棚子,已经给狗拉垮了。我想起来,这或是当地一种习俗:人死后须择吉日下葬,如若死不逢时,就先塔个尸棚搁起来。就我所见,死者还很年轻,可能是生孩子死的,脸上给涂了红泥。我想明了事理,重新搭好棚子,把死人拖回去,用席子裹好。我做这些时并不感到害怕,更没有邪念,反而把狗子踢了几脚。但是第二天,丧主还是发现了尸棚有异样,却也没有吵闹,自以为是山中的什么野物搞的。

山里的确有些野兽,诸如野猪、白鹤、偷仓子。我从社员那儿借来一只猎枪打野味,用以改善知青生活的清苦。但是好看的白鹤不好吃,怎么煮都有一股怪味。偷仓子的肉很好吃,可惜太小,拔毛后不足四两肉。野猪通常不敢打,若一枪打不死,它会狂追咬人。四大队有个社员就因此丢了命,但若打到野兔、野鸭就可以美餐一顿了。

那阵子,只要听到枪响,当晚准有社员来我家,翘起鼻子四下闻,连声问:“哟喂,疯知青,今天又打住什么啦?”我说:“今天运气好,打到了一只老母猴。”老猴子约有7斤重,虽然是人类婴儿的标重,却也瘦得毛都掉光了。来访的社员好高兴,大家七手八脚地剥皮煮肉,争先恐后的猛嚼速吞,瞬间就吃的只剩下猴骨头,给我那狗啃去了。

可事后有点糟,也许那猴子有病或没有煮熟,所有吃过肉、喝过汤的人都开始肚痛拉稀。几天下来,人们全都瘦得和猴一样,也开始脱发掉毛。随后每个人的身上还长出了许多烂疮、流黄水,痛苦了几个月才慢慢好转。由此可知,人类祖先的肉是不可以随便乱吃的。

其实生命现象,人与兽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蛋白质、碳水物、脂类和无机盐的混合,而要维系生存,总是要毁灭其他生物的。在这一点上,且不说肉食者鄙,即使素食者荣,所吃的种子、根茎和果球,仍不过是在咀嚼其他生物的繁衍。

说道生命繁衍,我的快追是雌性,常有公狗来骚扰。一天晚上它们又在乱来,我很不服气,找来绳子套住外来狗的脖子,把它勒死了。我邀约来邻队的知青,烹煮烧烤,共同享用了一顿骚狗肉。口福中,大家嘻哈打笑:“哎呀,人家在谈恋爱哦;只听说鸟为食亡,还真有狗为情死的,哈哈哈……”

然而,悲催的事儿可没完。快追到底受了孕,春末生下六只小狗。哺乳中,大狗肚皮拖地,奶头拽着狗崽群。狗妈骨瘦如柴,那皱皮拖坠的模样,直比今天人们宠养的“沙皮”还难看。这事情让人发愁,我把狗崽儿全送了社员。小狗送出后,大狗又把它们叼回来。社员跑来要,大狗很护崽,呲牙咧嘴,我呵斥:“快追,跟我看山去。”在我看来,既然狗爹已经给人吃了,狗妈还是继续帮我看青好了。

(三)

看青的确是个修身养性的好活儿。夏日正午,我游走在茶山上,哼唱苏联歌曲“田野小河边红玫花儿开……”尽管这里没有红梅,但茶花浓郁。其时采茶女已经下山,但是她们靓丽的身影,还残留了一两个楚楚可人的模样,萦绕在我的脑海里。

我用手遮阳,眺望远山的苍翠,发现好像有个人影在晃动,便指使狗:“快追!”那狗腾跃起一团黄毛,飞快地窜入茶林,旋即撵出来一个女的。此女子我不认识,可能是邻队的。我问她在这儿干什么?她说在割猪草。我不相信,去她的背篓里翻找,果然在猪草下面发现了大量的茶叶。我大叫好呀!偷集体庄稼。女子哀求道:“兄弟放我一回,以后不敢了。”我说不行!声称要带她去大队部,让民兵做处理,也就是挂牌批斗,游街示众。

我这才看清,她约有20岁样,头发很多,身体瘦弱,长相素美。或因天热,女子满脸是汗,要么是泪。可知青要争表现,容不得我去可怜她。她极慢地跟我走,磨蹭到草丛处说是要解手。我别过脸去,但当回头时,竟见她脱掉了上衣,露出胸前两个大东西!那东西在阳光下白得耀眼,我几乎瞬间患了老年白内障,看什么都模糊。

我记起农民曾说过,看山会遇上这种事:“女人怕挨批斗,会让你使劲……”他们好像是这么说的。当事时,她走近前来。我闻到了她身上的气味,也听见自己急促的呼息。我浑身燥热,额头沁出汗水,虫爬似的痒痒——阿秋!我突然打了个喷嚏。这状态,当然没有契珂夫笔下“一个官员之死”那么严重,却也把她吓了一大跳,脸上竟也透出羞赧来。接着,女子惊声尖叫:“哟喂,都脱给你看了!还要批斗么?做人要讲良心,不然要遭报应。”我给闹懵了,这与良心有啥关系?怎么就遭报应啦!

我感到一阵嫌恶,退开两步,说:“你走吧,快滚!”偷青女飞快地穿好衣服,背上竹篓脱兔似的跑掉了。我没有收缴茶叶,因为见赃不捉贼,不好向队里交待。

然而事后,我却陷入一种不可名状的困扰。这难道不是个机会,我嫌恶什么呢,嫌弃她、还是恶心自己?事情明摆着,那女的做贼心虚,我何必假正经。随后的热月,我竟然很盼望贼女人的再次出现。我在想,她上次得以逃脱,必定会又来讨便宜;而我仍在看青,天时地利,于情于理均无不可。于是乎,人处蛮荒际遇,我尽可以虚掩方便之门。在这件事上,我不想为自己辩护,与其说情操卑下,不如说青春期的生理症状作祟,何况当时的生活环境实在太无聊了。

在一个月明星疏的夜晚,我又一次逮住了她。无须狗的追捕狂吠,而是我欲擒故纵,且态度友好。这一回她偷的是花椒,行为伊始,我俩先说好,我让她偷青,她给看身体,仅此而已(我可不想碰她,理由过后解释。)

其时正值盛夏,脱衣干活也不算什么。此时天空的冷月像一个光亮的大雪球,给四周的景物抹了一层银,仿佛夏日里的雪景。银灰色的花椒树向夜空伸出千百条枝干,枝条上结满了亿万颗的花骨朵。它们集结成一束束的,早在七月间就收缩成了花椒粒。绛紫色的椒粒儿都带有夜露,鬼眨眼似的闪烁,似与群星媲美——贼女人要采集的就是它们了,借此维系她一家人柴米油盐的花销。当时的花椒干货5块钱一斤,比肉价贵好几倍。

采摘中,女人伸缩手臂,不停地扭动身体。我心无旁骛,凝神注目其青丝绕肩、肤如凝脂,尤以圆滑的肩头,在月光下泛起清冷的光辉——女人体之美,历来是造物的杰作,除了形式的美妙,更在于内容的不可抗拒。那情景就像午夜的太阳,驱散了心底的阴暗,不由人感慨:“天,这就是女人呀……”我不禁联想西洋画大师,何以常用裸体做模特儿;浸淫其中,我搜肠刮肚,罗列出好些东方的溢美之词,诸如“汉乐府诗”陌上桑:罗敷采桑、震慑庸吏,秦氏好女、倾城蛮荒……

哟喂!还是就此打住吧。如此诗情画意、文过饰非,岂止被人嗤之以鼻,连鬼也会笑出尿来的。实际上,我与偷青女的语境是这样:

“一斤花椒,可比鸡蛋值钱多哦。”

“清水椒,晒干后就没那么多了。”

“卖掉它,半年的油盐钱都够啦!”

“除了花椒,你还喜欢偷什么?”

“茶叶包谷,最卖钱的,还是花椒。”

“那就快点儿呀,天就要亮了……”

花椒的采收历来很费时间。或为打压生理的欲火,我竟帮她干贼活儿了。我伸手拉下高处的枝条,好让她尽快捋掉上面的花椒粒儿。偷青女心捋开头发,回头一瞥。那目光清纯可泣,就象正在偷吃东西的小动物。其时我也是个贼,且不以为耻,反以“唯美”自诩,但若类比现在的“行为艺术”也未尝不可。只可惜30年前,那会儿还没有艺术总监,也没有灯光玄幻的T型台,更无有专家评委和搔首弄姿的娘儿们。其实那会儿我所见的,不过是一个贫苦的女人,正在为生计做贼罢了。

整个八月往来视之,我开始担心这把戏演到冬天该怎么办?所幸是,当秋风袭人时,一天晚上那女子说:“兄弟呀,我不会再来偷了。我都有婆家啦!就在栀县那边,离这儿50里。那边地头有水田和大米,是个平坝子,走路都顺气些……”我想她嫁走了也好,免得再自我折磨。偷青女就此走掉了,以后我再也没有看见她。但愿她今生有幸福吧,毕竟人长得不难看,其实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现在想来,我所以不敢碰她,并不是什么道德的约束,而是当时的知青政策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下乡知青一旦和农村女人有了关系,就要永远留在农村。娶妻农民生子为父,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呵!事情的本质不过是,因由过于凄美的直面人生,或是秉性的卑下懦弱,不敢伤害她而毁掉自己罢了。

这就是我看青的故事了。后来很多年,我写了一句诗:“我栖身地穴,感觉四周有花香……”由于情节不堪入诗,我只开了一个头。

最近这些日子,我常把往事与现实做比较。如今在时尚的造化下,无论电视选美,还是明星做秀,比之我的“看青”好不了多少,坏起来却也无法收拾。每当看见评委“专业审美”的脸孔、选手“竞相脱露”的窘态,我就不禁复问:“当初红海洋不知淹死了多少人,如今排行榜又是把谁放在火上烤? ”

我想说的是,沉疴积弊,亲历者怎能忘却;浮华盛世,多半是历史铺垫的牺牲。此尤可训,则不可因循。何况那件事,或可谓“忧患之美”的人生体验,多少含有羞耻、怜悯,乃至为人的底线,究竟该搁在哪儿?

后来我和朋友开玩笑说:“要是让那个偷青女,参加今年度的世界小姐大赛,别说夺取佳丽桂冠,恐怕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但在当时,她就是我的唯一。到下乡第三年,史安坪来了个女知青,又使我的感情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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