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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绝望的怒火!商洛56岁老汉连夺7命,碰断一根树枝被索赔2万

2023-10-31 02:10 作者:岑岑 围观:

文|刘法学讲座

文章由刘律讲座头条首发。

“警察同志,你一定要为我做主。这个老人无缘无故砍倒了我家门前的樱桃树。我的樱桃树值两万块?”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老人需要支付2000元。没想到,这2000元引发了血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请一个一个听我说。

这位老人姓王。王老汉来自陕西省商洛市的一个村庄。他家里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结婚,小女儿还在读书。

王老汉作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忙完农活也不让自己闲着。他会在工地上找一些工作赚点外快,整天工作只是为了养家糊口。

在别人眼里,王老汉老实、善良、乐于助人。然而,正是因为他的诚实,他的邻居欺负他,成为取笑的对象。其中,王老汉的邻居李老汉欺负他最狠。

与王老汉不同的是,李老汉不仅家庭经济条件富裕,而且家里男人众多。李老汉经常欺负别人,嘲笑王老汉穷。

王老汉对此不敢多说。毕竟两家的差距太大了。他们一旦吵架,肯定会吃亏,于是忍气吞声。

但没想到,王老汉的沉默带来了李老汉的加重。这一天,王老汉下班回来,突然发现邻居李老汉家的樱桃枝散开了,几乎挡住了王老汉的去路。

起初,王老汉并不介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樱桃枝越长越大。有几次,王老汉骑着自行车差点摔倒在地。看到樱花树枝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王老汉鼓起勇气,到李老汉家商量樱花树枝挡路的问题。

王老汉到了李老汉家,发现家里只有李老汉媳妇一个人。李老汉的媳妇见王老汉来了,没等王老汉说完,就把他轰了出去。

李老汉媳妇的这种行为,引起了邻居们的围观,都是见风使舵,对王老汉指指点点。

王老汉见了不禁脸红,只好恋恋不舍地回家。李老汉在家的时候,他去找上门来商量。几天后,王老汉又找到了李老汉。这一次,不仅李老汉在,李老汉全家也在。

王老汉见此,心胆俱裂,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和李老汉商量:“李兄弟,我想和你商量个事。你家这棵樱桃树的树枝蔓延太快,已经阻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稍有不慎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你看能不能把篱笆外的樱桃枝砍了?”

李老汉对王老汉的话嗤之以鼻,说:“王哥哥,你不知道这棵樱桃树代表着我们家的兴旺。这支不是明摆着要断我们家财路吗?”你觉得这样可以吗,还是绕道走?"

王老汉看出李老汉明显是欺负人,于是和李老汉争论起来。没想到被李老汉家赶了出来。李老汉一家也扬言:“我看你活腻了。你敢砍我们的樱桃树。”

王老汉听后彻底恼了。他直接回家拿斧子把李老汉家的樱桃枝砍掉了。李老汉看到这里很生气,破口大骂,直言王老汉一定要给个说法,否则就纠缠不清。

王老汉在搜救中看到李老汉家滚来滚去的样子,很是苦恼,于是报警,向警方求助。到了警察那里,李老汉喊贼抓贼,说自己的樱桃树值两万,要求王老汉赔偿。

警察也是非黑即白,直接判断是王老汉的错,让王老汉赔偿李老汉损失2000元。王老汉听到这个结果后非常失望。作为一名警察和人民的父母,他应该为人民做好事。他怎么能这么颠倒黑白?

王老汉越想越憋屈。他老实了大半辈子,却一直被人欺负在脚下。他真的受不了了。

王老汉回到家后,立即慌忙拿起斧头,直奔李老汉家,砍死了李老汉及其家人。最终,包括李老汉及其家人在内的7人当场死亡,另有2人重伤。

等他冷静下来,王老汉看到自己杀了那么多人,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就拿了一把斧子,跳进河里自杀了。

故事到此结束,那么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在这种情况下,王老汉用斧头砍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老汉被迫拿斧头杀死李老汉及其家人,属于故意杀人罪。

从该案可以看出,王老汉的行为非常严重,造成七死两重伤,应当判处死刑。但王老汉不会因为跳江自杀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2.在这种情况下,李老汉一家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相邻关系的概念,是指行为人因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最重要的一点是双方的不动产存在相邻关系。

本案中,李老汉家种的樱桃树虽然在自家院子里,但树枝蔓延过快,影响了王老汉的正常通行,甚至威胁到王老汉的生命健康安全。王老汉有权要求李老汉修剪树枝。

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学会沟通,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智行事,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同时也要懂得善待他人,尊重他人,不歧视他人。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人平等,不能有什么优越感。

此外,当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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