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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怀孕4个月女友上贞操锁 专家:家暴不能当家务

2023-10-30 23:33 作者:岑岑 围观:

来源:央视网、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从贞操锁、丈夫被妻子杀害到网络名人被家暴曝光,有哪些让我们深思的地方?)

央视网消息: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于2016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和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这部法律出台的背后,是无数案例和专家学者的不断呼吁。

2000年4月23日,《法制报道》播出了一档名为《贞操锁》的节目,这也是最早的一档关注家庭暴力的法制报道节目。

这个节目讲的是一个男人给他22岁的女朋友上了一把锁,以确保她的贞洁。

48岁时,姚在成都武侯区开了一家诊所。他用不光彩的手段让女孩荣蓉委身于他。据荣蓉回忆,“第一次去诊所看病,第二次去输液,不知道先吃了什么冲剂。我问他,他说先吃个药,我就吃了。吃了以后头晕目眩,失身了。”

虽然比姚小26岁,但在失去童贞后,她认为自己别无选择,只能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19年前,荣蓉的思想具有代表性,传统的贞操观念仍然是“荣蓉”思想的枷锁。荣蓉根本没想到会这样。就在两人同居后,姚给她上了一把真正的锁。

荣蓉:“姚嫌我偷了人,叫我写检讨,我得写在他的提纲里,不然不写就打。”

当记者采访姚时,他问他是否认为这样做是违法的。姚回答:“我觉得是家务。她同意我的意见。和周瑜的黄盖一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荣蓉说,她当时不同意姚把她关起来的做法,但姚用暴力手段强迫她做手术。当时,荣蓉已经怀孕四个月了。上锁后,荣蓉无法忍受疼痛,向邻居求助。邻居报了警。公安机关以涉嫌侮辱妇女罪逮捕了姚。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姚其实已经结婚十几年了,他的妻子因为受不了姚的家暴,带着小女儿离开了家。只和姚同居的,成了姚家暴的替身。在镜头前,姚口口声声说是家务,专家非常肯定地反驳:根本不是家务。

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一直在倡导通过公权力制止家庭暴力。他们还呼吁立法“反家庭暴力”。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禁止家庭暴力”首次写入法律。同时,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看似两个宣言的法律条文,在生动的案例中得到诠释。

2002年7月16日,法制报道播出的节目《宋家凶杀案》讲述了一起非常罕见的家庭暴力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2002年5月21日。沈阳居民孟某某在家中遇害。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黄。

黄:"毕竟我伤害了我的爱人。我非常爱他。我不在乎为他付钱。我也替他认了。”然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与黄的说法大相径庭。

孟某某与黄结婚十余年。案发前几年,夫妻两人都下岗了,生活拮据。他的妻子黄很强壮。她白天卖报纸,晚上在澡堂洗澡。她一个月收入15600,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但丈夫孟某某一直游手好闲,根本没有经济来源,还在外面喝酒、赌博、赊账,所以两人经常打架。但是,基本上都是老婆打老公。据邻居说,夫妻俩小吵一两天,大吵三两天,但每次打起来,丈夫从来不还手。

事发半个月前的一天,丈夫孟某某说自己在水果市场找到了一份装卸水果的工作。这个消息着实让他老婆高兴了好几天。2002年5月21日,妻子黄到水果市场了解情况,却发现丈夫根本不在那里上班。晚上,她丈夫回家后,他们吵了起来,然后他们开始打架。其妻黄抓起一把铁锹头,两次将丈夫制服,后将孟某某绑在椅子上痛打一顿。

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脑子里是空 white。她心里纳闷,老公怎么不好好学习,一个快50岁的男人怎么会这样?她当时很生气。从晚上7点到9点半,老婆就烦的骂啊骂...最后,看到丈夫躺在地上口吐白沫,妻子慌了,赶紧让14岁的女儿拨打120。随后警察也赶到了现场。最终,丈夫孟某某死亡,妻子黄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他们的女儿也深受伤害。

在评论这一案例时,专家指出了家庭暴力的重要根源: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就夫妻关系而言,如果一方认为自己在经济上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就会导致别人对他百依百顺的心理。当一个女人背负着沉重的家庭负担时,她觉得自己很委屈,对丈夫很“生气”,但她无权通过侵犯对方的生命健康权来达到所谓的平衡。毕竟夫妻在法律上有互相帮助的义务。

2011年12月29日,李阳离婚案被报道,遭遇家暴的外籍女性勇敢现身。当年,专家学者多次呼吁尽快出台反家暴法,让法律更具可操作性,让家庭中的弱势群体不再恐惧。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法》,上诉成为现实。自此,反家暴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在回答为什么反家暴立法这么久才成功的问题时,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表示,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形成的家庭伦理,就是家里的事不说,感情的事在家说,打是亲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要变质的。大家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的容忍度很高,维权意识很差。所以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反复做社会工作,指出这个危害,慢慢让公众意识到这个问题确实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参与来解决,立法应该介入,大家逐渐达成共识。这就是为什么反家暴法能够颁布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这也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体现。

2019年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网络名人玉雅(何某某,女,28岁)在微博中指控男友脱脱(陈某,男,44岁)对自己实施家暴,并曝光了一段在电梯内被男友拖拽的视频监控。该事件迅速引起关注,并再次引起公众对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的讨论。随即,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微博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重庆市、区妇联表示,强烈谴责一切家暴行为,将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服务。江北区政法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几天后,江北区公安分局公布了调查结果。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对何某某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行为(何某某伤情非轻伤以上)。此外,经查明,陈某还通过微信实施了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鉴于陈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合并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

何某某于2019年11月27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防止陈某再次故意伤害他。目前,该院已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对何某某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央视主持人白2019年11月30日评价家暴中的施虐者:“打老婆或女朋友的男人还能叫男人吗?我认为不是。至于能不能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家暴中的施暴者不一定是男性,但我们当然可以理解类似的感受。

家庭暴力是一种故意伤害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单一行为未造成重伤,但确有长期虐待行为的,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法律界人士强调,家暴受害者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病历等。因为施暴者会承担什么责任,要看受害者的伤情。

家庭暴力为法律所禁止,为社会所深恶痛绝。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每个家庭成员也有义务成为反家暴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实践者。只有织密基层防护网,才能让家庭暴力这种腐朽违法的行为在阳光下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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