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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樊胜美家属现状,"樊胜美"家属获赔

2023-12-11 18:41 作者:岑岑 围观:

本报记者朱璇

近日,在杭州打工的女子罗罗在钱塘江边散步时意外身亡。她父母向罗罗公司索赔41万元,引发关注。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和平卫士》用现实版的“范”报道了此事。报道称,洛洛生前疑似被家人长期索要,类似电视剧《欢乐颂》中的角色“粉丝梅生”。

1月27日,一名律师向本报(www.thepaper.cn)表示,如果警方已经认定该事件为意外事故,当事人并未因工受伤,公司没有义务赔偿,当事人的男友也没有赔偿义务。家属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有律师认为,如果核实当事人不是工伤,员工所在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司已经为该员工缴纳了社保,该员工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家属向公司索赔41万元。

据《和谐人》报道,2019年10月17日凌晨,该女子在钱塘江边散步,遇到涨潮,被海浪卷走后死亡。事发后,公司赔偿女方家属6万元,随后家属向公司索赔35万元。

“和谐人”的视频报道显示,女方家人情绪激动,在调解现场说:“如果你女儿死了,就值6万块钱,不是吗?”

涉事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没有责任,赔偿只是出于同情。该员工曾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表达了自己内心的压抑和家庭压力。“甚至第二次在派出所调解时,负责调解的人说,女孩父亲说拿20多万给儿子买房付首付。”

在调解现场,西兴派出所张所长说:“你们(公司)在民事责任方面没有的,纯粹是从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大家说说吧。”

1月25日,“和谐人”在视频下发布评论称,起初公司向有关部门及其节目组求助,有关部门委派他们进行调解。最终的赔偿方案是和公司商量好的,就是把保险公司的赔偿全部给家属(保险公司拒绝透露具体金额,说不多)。

该报注意到,Lolo在2019年10月17日发布了最后一条微博,称“钱塘江的夜景太美了”。事件引发关注后,不少网友在党微博下表示哀悼。

律师:如果不是工伤,公司没有赔偿义务。

针对此事件,1月27日,馆陶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明月对本报表示,如果警方已经认定此事为意外事故,当事人不属于工伤,公司没有赔偿义务,当事人的男友也没有赔偿义务。家属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湖南金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认为,如果核实当事人不是工伤,员工所在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公司已为该员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4号)第一、二、三条规定,员工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责任编辑:崔璇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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