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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法庭夺子是哪一集,我的前半生拮据

2023-12-07 10:55 作者:岑岑 围观:

《欢乐颂》结束,又迎来了另一部剧《我的前半生》。单位的大姐姐小姐姐下班后不是说闲话就是剧透剧情。边肖也来加入进来,带你谈谈接下来的故事!

罗子君与陈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他们为争夺平儿的抚养权而大打出手。关键时刻,贺涵出示了关键转折点证据,罗子君最终获得了平儿的抚养权。经历了残酷现实的罗子君,洗心革面,重返社会工作,终于理想地结束了自己的前半生。

现代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就像翻书一样容易,但婚姻大战中有一道坎很难逾越,那就是孩子抚养权的争夺!离婚战往往会演变成子(女)战。你最终伤害了谁?两个真实案例揭示真相。

/图片-3/案例1

离婚夫妇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原告张某与被告谢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诉称被告谢某婚后沉迷赌博,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其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谢辩称,原告无力抚养已婚儿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子一直生活在被告家,不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能力、条件、意愿等具体情况,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儿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2

离婚夫妻互相推卸抚养权。

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5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由女方陈某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给原告500元抚养费。2015年6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为被告方。原告陈某称自己无固定职业,收入低且不稳定,请求法院判令女儿由被告抚养。被告辩称,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女儿由原告抚养,原告并非无固定职业。此时,孩子的父母正在为推卸孩子的抚养权争吵不休。

案例解读

生活中这类案件法律上已经有相关规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他们吧!

一个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解读: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双方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仍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改变的只是父母哪一方是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实际监护人。

2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边肖的信息: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孩子们都是无辜的。请呵护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阳光和爱走进每个孩子的内心,让他们快乐成长。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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