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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燕子 李三,神偷燕子李三结局

2023-11-06 15:23 作者:岑岑 围观:

关于燕子李三之死,何时、何地、如何?也有不同的看法。

一些传奇小说说,李三,一只燕子,在1923年被捕。由于他的罪行累累,统治者对他恨之入骨,判处他死刑。他被绑在天桥刑场,由北平市警察局长亲自监管。行刑时,李三的囚车经过的地方,都有成群的人围观,有的人从囚车旁走出来亲吻“燕子”李三。李三被处死后,他把自己的头放在一个木笼子里,挂在前门城楼上公开展示。这个传说不准确。说“燕子”李三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乘乱越狱,被我们济南公安局逮捕并判处死刑,直到解放初期,也是不准确的。在《贼燕李三》中,宋苗描写了李三之死,说“燕子”李三在北平被捕后,在狱中犯了罪。破案后,执政当局怕再出意外,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打断了李三良脚后跟的大肌腱,使其残废。遭受这种非刑事的折磨,不仅无法逃脱,甚至连走路都困难。后来,李三死于狱中。

在《我当燕子和李三辩护人的回忆》一文中,蔡莉专门谈到了审判和死亡,但没有挑断筋。据蔡介绍,民国24年(1935年)1月,盗窃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称,李三不仅盗窃了广播公司的财产,还用枪威胁潘宅的仆人并实施了强奸。李三在法庭上否认他偷窃时犯了强奸罪,但地区法院检察官只听了一面之词,认定李三犯了抢劫罪。同年1月24日,北平地区法院从重判处李三12年有期徒刑。李三拒绝接受。当他离开法庭时,他戴着刑具,一边走一边大声说:“听着,老伙计,我李三原是偷人的,不是抢人的。我受不了。

绝对的吸引力。“为了防止李三再次逃跑,朝廷带来了一种类似林冲派遣带来的木枷的原始野蛮的刑具,取名‘木狗’。这种刑具,戴在脚上三年,腿会残废,不能走路。

“燕子”李三不服判决,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当时,这个案件是一个比较大的案件,高等法院允许重审,但是没有人愿意为李三辩护。后来,高院指定蔡莉为晏子李三的辩护律师。

为了查清一案,蔡不仅翻阅了一案的卷宗,还亲自到史义马看守所与谈话。在李三被拘留期间,拘留所的人对他非常客气,在饮食和住宿方面都给予他优惠待遇。当蔡问李关于盗窃,并不关心他自己的盗窃。他说:“那些有钱的军阀太坏了,我恨他们,所以我偷他们的东西。”我也讲过我偷东西的时候有多勇敢,我对穷人有多好,我偷的很多东西都给了穷人。

在李三最后一次出庭时,律师蔡力进行了辩护,提出李三作案时没有实施强奸,不应以“抢劫罪”判刑。他不是伟大的江洋大盗,而是大盗。即使给他更重的刑期,也只会判8年,12年的刑期对他来说太重了。因此,将李三的刑期减少4年,判处他8年监禁就足够了。他还提出,给李三一只“木狗”是虐待囚犯的行为,法院应该为他解除“木狗”。对蔡的辩护,非常感激,并写了一封给蔡的公开信,发表在当时的《时报》上。

25年1月,在南京最高法院对李三的上诉作出回应之前,他在看守所里病倒并死亡。他40岁就去世了。李三一直没有被送进监狱服刑,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在他被拘留期间,娶了一位名叫刘的寡妇。刘对一直很好,在他被拘留的一年多时间里,他经常买零食送外卖。

在死后,看守所通知刘去取尸体,但刘拒绝。看守所只好将李三的遗体抬到墓地安葬,并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李景华之墓”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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