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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能把欲望描写得那么纯粹的,我看只有杜拉斯

2023-11-03 16:25 作者:岑岑 围观:

情人:我觉得只有杜拉斯能把欲望描写得如此纯粹。

作者简介

70岁的杜拉斯,生命垂危,回首往事,只有回家的路。那时,我的母亲和兄弟们都已不在人世。

为她写作已经成了一件不计后果的事情。她决心毫无保留地打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将自己年轻时的一段秘密恋情公之于众。

这就是杜拉斯自传体小说《情人》的由来。

1984年《情人》问世,同年杜拉斯获得法国贡古尔文学奖,70岁的杜拉斯声名鹊起。

《情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老了。一天,在一个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会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大家都说你漂亮。现在,我来告诉你,对我来说,你现在比年轻时更美了。那时,你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我爱你那张饱经风霜的脸胜过那时的你。

故事中,这个来自中国的恋人爱她爱到死去活来。在现实生活中,她也收获了一份跨越年龄的永恒爱情。

杜拉斯66岁时,开门迎接的是27岁的杨·安德里亚,一位给她写了7年信的忠实粉丝。

面对39岁的年龄差距,他们没有妥协,成为了彼此的恋人。

在陪伴了16年之后,这位82岁、生命垂危的法国女作家深情地对简·安德烈说:我要去旅行了。我真的想带你一起走。

杜拉斯有句名言:爱情对我来说,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菜一饭,而是一种不朽的渴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

这句话是她一生的真实写照:爱是她一生直到死亡的主题。

02出身家庭

小说《情人》篇幅不长,故事主线有两条:一是女孩的身世,二是女孩与中国富商之子的恋情。其中,出身家庭是这段恋情的主要原因。

殖民扩张时期,杜拉斯的父母听信法国政府的宣传,漂洋过海到智纳寻找财富。

杜拉斯出生在越南西贡——现在的胡志明市,是父母的第三个孩子。4岁时,父亲不幸去世。从那以后,母亲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靠着在当地小学当校长的微薄工资艰难度日。

为了拓宽收入来源,母亲从殖民当局手中买下了一块土地用于耕种。可惜因为没有贿赂,殖民当局给她的只是太平洋沿岸的一块盐碱地,根本不能种庄稼,随时有被太平洋的潮汐吞噬的危险。

这样,她在这块土地上的所有投资都打到了水漂。

我妈对两个儿子寄予厚望,为他们的远大前程呐喊。可惜这两个儿子什么都没成。

大儿子偷东西,赌博,抽鸦片,性格暴躁。他是个十足的混蛋。小儿子懦弱无助,只有被欺负的时候才会哭。

杜拉斯在书中这样描述母亲的困境:

这个家庭被一个大沙漠包围着,他们的两个儿子也是。他们什么都不做,盐碱地也是沙漠。钱没希望了,什么都没有了,就结束了。

母亲的悲伤和绝望都落入了杜拉斯的眼中。她渐渐意识到,只有自己才是这个家的希望。而你自己的价值在于青春的身体。

她开始故意打扮以吸引男人的注意:

穿着透明的丝绸连衣裙,系着哥哥腰间的旧皮带,穿着一双金色条纹的高跟凉鞋,戴着一顶紫檀木软呢帽,化着妆,涂着口红。

这种形象是早熟的表现。而一直对她不理不睬的***妈,也默许了她的不当穿着。

杜拉斯用书中的这段话来描述她的出身家庭:

从来不说你好,晚安,新年快乐。永远不要说谢谢。从不说话。从没觉得有说话的必要。就呆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远离人群。不要说一句话这个家庭是一块顽固的石头,又厚又硬,不可接近。

什么是母爱?杜拉斯不知道。

03中国情人

1930年,15岁半的杜拉斯横渡湄公河,认识了一位比她大12岁的中国年轻商人,并成为他的情人。

这段爱情开始的时候很不纯洁。一个是为了钱,另一个是为了女孩年轻的身体。在他们之间,也存在着种族差异和巨大的社会阶层差距。

这种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以悲剧收场。

作为一个白人,即使他很穷,也不能对一个中国人说爱,因为这是可耻的。

作为封建家庭的独子,婚姻要听命于父母,媒人不可能嫁给家境贫寒的白人。

离别是注定的。

关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杜拉斯这样写道:

他的手颤抖着。这里有种族差异。他不是白人。他必须克服这种差异,所以他颤抖了。

她听着,注意着他长篇大论中各种丰富的情况。听了他的话后,她大概能看出这笔费用是无法计算的。

爱情在发生之前都是经过精心计算的。之后演变成了真心。

他给我洗澡,给我洗澡,给我擦身,给我冲水。他爱我,崇拜我。他给我涂脂抹粉,给我穿衣打扮,疼爱我,夸我。我是他一生的最爱。

这个长期无爱的女孩第一次在爱人身上找到了被爱和温暖的感觉。

他曾经告诉他的父亲,他想娶她。父亲的回答是,他宁愿***。

无力反抗,他不得不把她送走。

见面一年半后,杜拉斯在中国爱人的支持下乘船回到法国,这辈子再也没有见面。

多年以后,他致电法国,对杜拉斯说:

像过去一样,他仍然爱着她。他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他说他会爱她直到他死。

至此,本书结束。呼应开篇那段“我会永远记得你,我爱你饱经风霜的脸胜过你青春洋溢的脸”,只留下一声叹息。

我个人认为,15岁半的未成年少女和28岁的成年男子之间的情人关系是一种恋爱关系。一旦作家写得不好,故事就会落入俗套。但这个让人有点生理不适的爱情故事,被杜拉斯修改后,你不仅会觉得这段感情很恶心,还会感叹。他们之间是纯洁的爱情。

杜拉斯的天才在这里。

04小说的技巧

杜拉斯曾说:我写过的任何作品都是零,我总是在努力从零开始,突破自己的过去,塑造一个全新的自己。

《情人》就是这样一部全新的作品。

书中没有所谓的情节和时间顺序。乍一看,似乎很混乱,不知所云。只有把整本书看完,情节和故事的脉络才能逐渐清晰。

就像从角落里看冰山一样。起初,这只是冰山一角。船只有在视野开阔,距离近的情况下,才能一窥其壮丽的全景,这不得不让人惊叹!

比如这一段:

现在,我想我在很小的时候,十八九岁的时候,就已经因为过度饮酒而有了中年会有的那张脸的预兆。

一句话,涵盖了青年、中年、老年三个时间段。这一次空 span相当大,这在杜拉斯的文章中很常见。

除了空,作者好像记性不好。

刚开始读《情人》的时候,我会迷失在这种漫无边际的叙述中,理不出头绪,就像面对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很迷茫。

在我看来,杜拉斯是故意用自己糟糕的记忆力和语无伦次的话语塑造了一个老人的形象。比如这一段:

我在腰间系了一根皮带,可能是我一个兄弟的皮带。我不记得那些年穿的是什么样的鞋,只记得以前穿的衣服。

而这一段:

那天我一定是穿了那双带金色带子的高跟鞋。那是我当时穿的。我觉得那天只能穿那双鞋了。

印象深刻,不明所以。

不明所以,颠倒过来,没错。这是一个老年妇女的说话方式。

此外,杜拉斯还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在书中交替出现的叙事手法,给人一种镜头距离交替的感觉。

放大看看这个:

她戴着这样的帽子,形象真的很暧昧,很暧昧。

然后,摄像机放大了:

这顶帽子是怎么到我手里的,我记不清楚了。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有一段时间想她?转念一想,似乎也有道理。这就是作者使用人称代词“我”和“她”的意图,像照相机一样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太精彩了!

05翻译选择

王小波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在我将近四十岁的时候,我读了王道乾先生翻译的《情人》,我知道小说能达到什么样的文学境界。这本书的妙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一种生活的节奏。”

我也读过王道乾先生的翻译。书中有许多场景,译文如诗般优美。按照王小波的说法,这是因为王道乾先生原本就是一位诗人。

放一个感受:

恍惚中,一种悲伤感,一种倦怠感,一种无力感突然出现,河水的颜色变暗了,光线也略显暗淡。还有一种微微的感觉,没有声音,一股雾气在弥漫。

这就是所谓的译者和作者的高度统一!

06建议

王道乾先生在译文的后记中说,小说的内容大于情节。我觉得这是对这部小说最好的总结。

杜拉斯在书中设计了很多情感空白。她对情感很克制,很隐秘,要靠读者自己去揣摩。比如我对我妈又爱又恨,对中国的情人又爱又欣赏。

用了三天,看了三遍,还是停不下来。

谁叫她杜拉斯?她能把自己的欲望描述得那么干净,那么纯粹,那么让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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