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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扔鸡蛋、声称泼狗粪……太原水果捞摊主被网暴!律师:情节严重或将承担刑责

2023-10-30 15:51 作者:岑岑 围观:

近日,太原“水果钓鱼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事发后,涉事水果渔摊主遭到社会“报复”。店铺附近的一位商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前两天有很多人来这个水果垂钓点打卡。也可以看到有人直播,有人破坏这个展台。”

记者注意到,网上有不少人贴出了参观水果捞店铺的视频,视频评论中也充满了对店铺的批评和指责。甚至有博主发布视频声称“喜欢破200,直接把屎倒进水里泼汽车。”

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事摊主进行了处罚,他们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但网友通过直播甚至侮辱性语言或视频继续对其进行暴力攻击,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拘留。

涉事女孩的父亲被罚款。

警方释疑:女孩父亲先辱骂对方。

据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通报,事情发生在8月7日晚。15岁的同学常和朋友在太原柳巷夜市的一家店里买水果钓鱼。称重后,商家告诉他,水果捞重2.5斤,共计47元。

常认为果捞重量有问题,价格太贵,拒绝购买。果捞店多名工作人员以果捞生产影响二次进货为由,拒绝了常的诉求,并阻止其离开。无奈之下,常联系父亲求助。其父亲赶到后,事态进一步升级,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现场有三名女子围着一名男子辱骂,称“没钱就别让孩子出来”,并称视频中的女孩是“小三”。许多网友表示,应该严惩视频中实施虐待的女性。

8月10日晚,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消费者常某玉因价格等问题,与水果捕捞经营者刘某边及其亲属刘旭、刘月某发生纠纷。常某玉的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升级,两人互相辱骂。双方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公安机关对刘月某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刘边某分别作出罚款500元、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罚款500元。

对于这一处罚结果,不少人认为,被侮辱的常某明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当地警方于8月12日就此事发布了第二份通报,解释了常某宇父亲被处罚的原因——

当天20时40分左右,常某明仍不愿意购买,准备离开,妹子刘边拦住常某明,不肯离开。此时,常某明首先用粗鄙的语言辱骂对方。根据警方的处罚依据,常某明先是辱骂对方,然后用极其粗俗的语言与刘某旭等人长时间辱骂、互吐口水。民警分别对常某明、刘旭处以500元罚款。

↑8月12日警方第二次通报截图(部分)

附近摊主:

涉事水果捞被扔鸡蛋,周边店铺受影响。

事发后,涉事水果渔摊主遭到“报复”。店铺附近的一位商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前两天有很多人来这个水果垂钓点打卡。也可以看到有人直播,有人破坏这个展台。”

红星新闻记者还注意到,网上有不少人贴出了水果捞店铺的参观视频,视频评论中也充满了对店铺的批评和指责。甚至有博主发布视频声称“喜欢破200,直接把屎倒进水里泼汽车。”

“来这家店观看的人太多了,其中一些人做出了扔鸡蛋等过激行为来破坏这家店。现在周边店铺的经营也受到影响。”上述商户表示,据他们所知,周围有店铺因为游客的误会而无辜:“尤其是事发后的前两天,不断有人围观,有的店铺已经无法正常营业。有时候警察来劝解围观群众。没用,警察又围上来了。”

=根据新闻,水果钓鱼摊被扔了鸡蛋。

附近的同事邢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事发后,他和妻子无辜受到网络暴力,很多人通过私信、短信、电话对他们进行口头辱骂。附近另一商户告诉红星新闻,舆论发酵后,涉事的果捞已经悄悄撤下了店铺的招牌。

据媒体13日报道,涉事水果捞摊主日前已向女孩道歉。“那天你不应该对孩子说脏话,希望你能接受。”女孩的父亲常某明也回应道,“我和我的女孩接受你的道歉,希望我们的家人和孩子能恢复正常的生活。”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涉事双方,但截至发稿,双方电话均未接通。

拘留摊主5天合理吗?

律师:侮辱未成年人,拘留5天还是从轻处罚。

在8月12日发布的第二份通报中,当地警方解释称,在相互辱骂过程中,刘月某极其粗俗的辱骂语言伤害了未成年人,影响恶劣。警方依法对刘月某行政拘留5日。

互相辱骂,为什么刘月某被拘留5天,这个处罚合理吗?对此,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解释,不管是谁先开口,公然侮辱他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开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禁止欺凌、侮辱、诽谤未成年人。因此,在付建看来,刘月某因对未成年人言语侮辱过度,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仍属轻微处罚。

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路也认为,涉事店主刘月某涉嫌在公共场所对未成年少女进行强制交易,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侮辱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性质恶劣,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所以公安机关对他处以5天的处罚并不为过。

扔鸡蛋直播,声称扔狗粪。

律师提醒: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

事件发生后,在社交平台上,比如涉案水果捞店的直播,扔鸡蛋,声称扔狗粪等。,也出现了。水果捞店老板的身份信息、电话微信号等隐私不断被截图曝光,甚至有不少网友在留言中表示曾发短信、打电话辱骂这些水果捞店人员。

=网友在留言区表达自己的情绪。

“对涉事摊主的不当行为进行揭露、谴责和表达不满,是一种朴素正义的情感表达,也是一种舆论监督的方式。可以理解,但不能违法。”刘路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涉事摊主进行了处罚,他们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但网民通过直播甚至侮辱性语言或视频继续实施网络暴力,则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拘留。

对此,付建也认为这样的行为同样不可取:“网络平台并不违法,在网上公然侮辱他人,也可能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摊主还可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请求民事赔偿。”

对于希望通过扔鸡蛋、声称扔狗粪等极端行为来获得关注和好评的做法,付建表示,类似行为也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任意损毁或者侵占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是强行夺取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有类似经历怎么办?

律师建议:避免直接冲突,第一时间报警。

回顾事件经过,常某因质疑重量和总价而拒绝购买果捞,但果捞老板认为食品已做好,不买会影响二次销售,不同意常某的做法。消费者应该如何处理类似的问题?

付剑认为,如果商品不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事先约定定制的,那么消费者有权不付款;如果商品是商家为消费者量身定做的或者是特殊商品,不能恢复原状,消费者拒绝购买的,应当赔偿商家的损失。

“当然,如果消费者发现有欺诈、虚假宣传、强迫消费等情况。,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返还多收的钱,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傅坚指出,但无论如何,尽量避免正面的纠纷和冲突,避免人身伤害。付剑提醒,如果商家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或冲突,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维护社会秩序。

红星新闻记者杨雨奇

编辑张迅编辑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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